有关那时的故事

一我和若萱,从初中到高中,一直是一个班。若萱长得玲珑剔透,亭亭玉立,沉鱼落雁,用大勇的话说有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初中时,隔壁班的好几个英俊男生给若萱写信,结果全被若萱丢到了垃圾桶里。爱情绝对需要勇气去争取,哪怕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要试一试。大勇不厌其烦地挑拨我。大勇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若萱的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大勇说凭我和若萱多年的友谊,我的信她绝对不会扔掉。在大勇的百般煽动和教唆下,我写了生平第一封情书。大勇把我的情书偷偷放进若萱的书包里。然后,悄悄告诉若萱说她的书包里有只蛐蛐。若萱不信,打开书包一下子就看到了那封信。她的脸刷的通红,我赶忙低下头,假装看书,眼皮直跳,心如鹿撞。好久,我没听见若萱撕信的声音,便用眼睛偷偷瞄了瞄若萱。只见若萱低着头,脸颊绯红,真是闭月羞花,倾国倾城。这些情节是我高中毕业前夕的记忆画面。我以为,若萱的轻轻拒绝,也许是为了让我更加疯狂地爱她。二天气转凉了。晚秋的风,轻轻一吹,便凉入骨髓。大勇骑着车子从城市的北头到城市的南头看我。我当时惊呆了。大勇穿了个很薄的外套,抽着鼻子,脸冻得通红,看着我笑着说,千万别感动啊。我鼻子一酸,抱着大勇,没有说话。高中毕业后,很多人都说着不忘不忘,一转身便全都没影了。我记得拍毕业照时,大家都被高考压得没有一点笑容。摄影师让我们喊“茄子”,结果大勇大声地喊了声“骡子”,然后,全班笑得不成样子。画面就在那一瞬间定格。毕业照洗出来,我看见上面的若萱玉唇轻启,柳腰轻摆,莞尔微笑。我把毕业照上若萱的照片精心剪下来,放在钱包里,成为我以后几年的精神寄托。后来,大勇和我考到一个城市,只不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大勇说这个城市整天刮风,吹得人心里慌慌的。我和大勇沿着操场边走边说。大勇说很怀念以前的日子。最后,大勇问我是不是还想着若萱。我眉头微微一皱,望着远处,记忆无敌。高考后,便没有见过若萱。只听说她去了广州。我和大勇问了很多人,都没有得到若萱的消息。大勇说有些人只在你生命里一闪而过。我想是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可以慢慢忘掉,有些却永远不能。没有若萱的日子,我感觉白昼是那么黯淡,黑夜是那么漫长!特别到了晚上,月上中天,皎皎洁洁,半缺半圆,如诗如梦,若萱娉婷婉约的风姿,娇艳俏丽的容貌,妩媚得体的举止,优雅大方的谈吐,在我眼前若隐若现,让我陷入不可名状的思念之中。三嫣儿对我说,我会永远爱你的。我轻轻推开她的手说,别说永远,千万别说。大勇说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喜欢上另一个人。在我试着忘记若萱的时候,嫣儿走进了我的视野,对我说她喜欢我。嫣儿是美术系的女生,体态轻柔,聪明心细。画笔轻挥,一幅好画便在宣纸上缓缓展开。我想她的爱情也应该这样,要么,好得如同一幅绝美的画,要么就像是扔在垃圾桶里的一团废纸。我宠着嫣儿,把这些年对若萱压抑的爱加倍地给了嫣儿。嫣儿说这辈子遇见我,是她莫大的幸福。只是旧情难忘,夜阑人静,若萱的一切萦绕不断。无论我怎样的努力,始终无法将那个嘴角含笑的倩影从心中赶出去。钱包里放的照片仍然是毕业照上剪下来的若萱,我在想象中把她放大,用来加倍地想她,然后小心翼翼地封存在脑海里。我想嫣儿是我的右心房,若萱是我的左心房。每每想起往事,左心房连着右心房,隐隐作痛。高中快毕业时的那个画面总被记起。若萱玉齿轻启,脸颊绯红的美丽,嫣儿真情单纯,至死不渝的爱恋,像两条线缠着我,让我不敢往前迈出半步。旧爱如一杯美酒,越陈越浓,多年不启,香味不散。四那个晚上,我和大勇一人抱着一瓶白酒,你来我往,谁也不认输。喝到面红耳赤,话就多了。我对大勇说,如果还能遇见她,就算眼泪化成泛滥的雨,也愿意困在其中,死在往事里。大勇没有答我,只是举起酒瓶,说喝。我有点生气,怨他不解风情。大勇笑,你有没有想过,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有结果呢?不追求结果的爱就不会有尽头的一日。将昨天埋在心底,才能留下最美好的回忆。我哭笑不得,说我又不是唐僧,你怎就成了如来。大勇望着窗外,缓缓地说,哥们,咱也恋爱了。我把嘴里的茶喷了一地。望着大勇一本正经的样子,我说,不会吧,罗汉也动了情?大勇说,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唱歌很好听。我看着大勇的眼里盛满了甜蜜和喜悦,一如当年暗恋若萱的我。大勇很少再来找我了,只是偶尔打个电话。期末考试一天一天逼近。阅览室、教室整天都是人。我望着书本上的条条符符,心里一片凄凉。嫣儿每天跟着一干人出去写生,兴高采烈的。我仿佛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我一个人孤独地站在一旁,看着别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黯然伤神。想起那些青葱岁月里的点点滴滴,一个人难过得心痛。再次接到大勇的电话。我听见大勇嘶哑的声音,是在低低地抽泣,声音隐忍压抑。我忽然很想抱抱这个老朋友。这么多年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便是大勇。大勇在我面前总是笑呵呵的,很少见到他不开心。我想也许每个人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不一样吧!我忽然觉得对我来说大勇比若萱还要重要。在大勇的宿舍,我知道那个女孩是如何收获大勇的爱情,又如何抛弃大勇的真心。大勇的伤心欲绝,让我忽然很惧怕爱情。我想起若萱和嫣儿,竟也泪水轻轻翻落。爱情如同烟花,刹那美艳,留下一地的凄凉。五长长的校园小路,嫣儿一直陪着我。我真想对她说,如果可以,让我的爱化做空气,永远与你同在。然而,我说的却是,嫣儿,我对不起你。爱的大海宽广而深沉,而爱的航船只能搭乘一个恋人。我心里有个女孩,一直无法将她忘却。嫣儿靠着我的肩膀说,我知道,是你钱包里照片上那个女孩吧!她的美,我无法比拟。但,我对你的爱,她无法比拟。你是喜欢别人的美还是喜欢别人对你的爱?我豁然开朗。然后我又说,我配不上你,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嫣儿回眸一笑,因为我想分享你的喜怒哀乐,快乐着你的快乐,悲伤着你的悲伤。我拥紧嫣儿,眼泪湿透嫣儿的肩膀。若萱的一切像深埋在我心里的竹子。砍掉一节,长出一节。可是,我知道,有些东西,现在我必须放弃。若萱结婚了。盼了五年,盼来一张结婚请柬。婚礼上,我见到了若萱,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奔忙在人群中,看谁都是满面春风,就像一只快乐的蝴蝶翩翩起舞。我和几个老同学坐在一块。大家猜拳行令,兴高采烈,只有大勇低着头,喝着闷酒,我坐在那儿,僵僵的。嫣儿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悄悄说,我们出去走走,好么?我没有说话,慌忙端起酒杯。一滴眼泪坠入里面。我一饮而尽,火辣的烈酒顺喉而入。时间的巨轮无法抹去我对若萱的思念,我想,纵使海枯石烂,她的身影仍将存于我的心中。大勇一直沉默着。我们都在想一些东西。那些失去的往事,记忆。婚礼半场,我拉着嫣儿走了出来。嫣儿轻轻对我说,我好喜欢你的执著,好感动你的痴情,可人家都结婚了,你还想怎么样?我摇头不语。走着走着,眼泪竟不由下来了。原来对于爱情,每个人都是这么脆弱,男人也不能例外。嫣儿忽然抱住我,在我耳边轻轻低语:抱抱我,好么?好想哭!这时,我心中一震,所有防线全面崩溃。我忽然发现,嫣儿其实并不比若萱差,同样有着千般温柔、万种风情。六一年后,我和嫣儿踏上了幸福的红地毯。又过了三年,我听说若萱和她的爱人因为性格不合,友好地分了手。而这时,我和嫣儿已经研究生毕业,我成了一所大学的教师,嫣儿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身边的幸福让我忽然明白,现实生活中,每一种事、每一样东西都会随时发生变化,绝对没有一定的说法。真心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非要得到它。喜欢一样东西,应该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变得弥足珍贵。对若萱,我仍会经常想她,但已经没了过去那种刻骨铭心。那天,大勇翻着我的像册,看到了那张从毕业照上剪下的若萱的照片。大勇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任何痛苦和欢乐都可以在时间的推移中找到最后归宿,任何难题和疑虑也可以在岁月的流逝中得到答案。世上或许可以有一段不可代替的爱情,却没有一个不能取代的人。学会了放弃,才能卸下人生的种种包袱,轻装上阵,渡过风风雨雨;懂得了放弃,才能拥有一份成熟,才会活得更加充实、坦然和轻松。什么时候,大勇竟成了哲理家?大勇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著名的大公司,现在已经是高层领导,活得潇洒快活。大勇也找到了他的所爱,成了这家大公司董事长的乘龙快婿。更让我们欣慰的是,我们和大勇一家,仍旧生活在一个城市里。这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缅怀过去,畅想未来,切磋“武功”,互诉衷情。对若萱的爱让我感到,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
那时爱情,那段友谊
那时,他刚进厂跟我当学徒,对车间的什么东西都感到新鲜,常尾随我身后,师傅长师傅短地问个不停,一脸真诚,童稚未消。我一直称之为小弟。小弟因母亲病故顶替进厂,之前曾在体校学体操。他两臂粗健,胸肌凸显,那正是生命力旺盛的张扬。发电厂远离市区。那时文艺生活还比较单调贫乏,周末能看一场露天电影便是生活中最大的享受。少年人性急,吃过晚饭便早早地扛着条凳到电影场抢地盘占位子。等我姗姗来迟赶到时,小弟早有些等得不耐烦,远远挥手招呼我。我们那时正是从联邦德国电影《英俊少年》中记住了那些优美的插曲。尽管电影里的国度离我们十分遥远,有些内容我们还看不懂,或者说理解不透。我好静,下班后就躲进宿舍,躺在床上看书。小弟好动,吃过晚饭就不见踪影。我知道当地农村有一著名的拳师,那是小弟顶礼膜拜的英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都换成了烧酒孝敬给这位老拳师。小弟仗着练过体操有基础,投身老拳师门下,每天苦苦练功。回来后累得浑身散了架一般,倒头便睡。我便拾起他扔到地上散发着酸臭的衣服,到水池边为他淘洗干净。后来我考上大学,毕业分到市机关工作。小弟常来看我,每次都要表演一套拳脚。我知道他在武术界已小有名气,在市里获过几次大奖。一次小弟带来一副怪模怪样的兵器向我炫耀,说这是虎头钩,过去只有大侠才能拥有,是二叔的看家兵器,从不示人,现终于传给他了。那神情就像孙悟空得到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三九寒天,我穿羽绒服还冻得打战,他只着一件薄薄的运动衫,前胸鼓鼓的,额头冒着热气。二叔就是那位老拳师,在行将就木之前将最后的绝招传给这位痴迷的武术爱好者。后来的一天,小弟的姐姐托人带信告诉我,说小弟不行了。不行是什么意思?当我赶到医院时,被眼前所见惊呆了:躺在病床上的小弟形销骸瘦,皮肤蜡黄,两眼深陷,无神的眼睛茫然地望着我,无力地摇下头,如同在秋风中摇曳的一片枯叶。原来,两年前发电厂大修时,小弟突然晕倒在汽轮机旁,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到南京、上海的大医院都看过,已无药可治。我告诉小弟,目前外国已经能做换肝手术,就是将车祸死亡或死囚的肝脏移植到患者身上,病人即可获得新生。这种医疗技术要不几年我们国内也能掌握了,你不要灰心。小弟眼睛一亮,即刻又黯然了。姐姐为他打开床头的录音机,一支舒缓沉郁的大提琴曲在病房弥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是电影《英俊少年》里的插曲:“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在原野悄悄开放,你的心不要过多惆怅……”当夏日的玫瑰正悄悄开放时,我的散文集《与梦同行》出版了。该书被市《都市晨报》评为优秀图书奖。颁奖仪式就在微山湖畔举行。在去领奖的路上,路过发电厂,我又看到了那熟悉的厂房。发电厂现在的规模比以前大了几倍,围墙后边的山冈上草木葳蕤,那里长眠着我心中永远的英俊少年。山冈上的野玫瑰每年都会悄悄开放,它在慰藉着怀念者的最后惆怅。
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军营巧遇邻家小妹
毕业那年,与寝室的三个兄弟一块儿租房住。那时,就业形势已不乐观。离校时,我们都还没找到工作。一间房,挤了两张床,中间只余半米过道。两张一米宽的小床,每一张都要挤两条汉子。睡觉需要卧如弓,里面那个梦中翻个身,另一个就得滚到地上去。刷牙洗脸在楼道里的公用水池,做饭用的煤炉便放在门口。吃饭基本上都是下面条。毕业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以部落群居的形式凑合着。找工作的过程是焦虑而毫无诗意的。前半个月还乐观,面对人才市场眼花缭乱的岗位,挑挑拣拣,信心百倍地投简历,用手蘸凉水梳理头发迎接面试。城市不大,很快,好点的企业就被过滤一遍,但始终没有一家公司与我们眉目传情。心冷了,本来就空的钱包更是即将山穷水尽。这时,瘦瘦小小的老六找到了工作。他每日早早起床,晚上很晚才回来。谁也不知道小六千的是什么工作,他没告诉我们,但我们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肤色被晒得像黑炭,躺在床上就打呼噜,怎么推都不醒。半个月后,他领了600元薪水。我们很是羡慕,纷纷要求他帮我们引荐一下。他只是说:“这活儿你们不会干。”我们仨很气愤,但小六虽然在这点上自私,他挣的钱却是大家一起花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秋深风冷时。小六一个人干活,养活我们四个人。他的勤劳,让我这会儿想起来都有点汗颜。他工作回来,放下买来的面条、鸡蛋,把锅放到火上,抓起扔在地上的衣服便洗。老五是最早颓废下来的人。父母时而接济他一点儿,他整天窝在房间里租了成摞的武侠书看。他最热衷的事,就是晚上吃了饭拉着大家打牌。他悄悄告诉过我,工作的事,家里人正在帮他跑,有了眉目他就回去。老三则白天跟我一块儿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去附近的广场跳交谊舞。他的舞技很出众。一天晚上,老三整夜未归。次日清晨,他告诉我们他艳遇了。那女人离异,有房子,迷恋他的青春气息。于是,老三成了最先搬出去住的人,从此我睡的床空了一半。老三走时,哭得稀里哗啦:“兄弟们,我这算不算卖身求荣啊?”以后的夜里,老五哗啦哗啦玩着扑克,很黯然地嘟哝:“真没意思,连打牌的人都凑不齐了。”老六在过道里下面条,我拿着电话本翻看白天投过的岗位记录,心里空落落的。老六失业时,我和老五才知道,他干的活儿是送水工。为了多挣点钱,他往往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老六说:“不多挣点,兄弟们连饭都吃不上了。”他挣下的血汗钱大多变成了面条,有时还有点小酒,都装进了我们的肚子里。那年的雪来得很早。刚进11月,风就刀片一样割耳朵,薄薄的被子无法御寒。我和老六最先送走了喜滋滋的老五。他父亲打来电话,说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帮他进了县电力局。看着老五踌躇满志地坐在长途车上朝我们挥手,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落下来。我和老六都属于没有退路的人,退一步就是脸朝黄土。后来,老六找了家销售公司做业务,被外派到别的城市开拓市场,我则有幸进了一家小公司的策划部。将他送上火车那天,雪仍在下。老六拉开车窗喊道:“哥,你要保重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悲凉。回到曾经人声鼎沸的小屋,我呆呆地坐了很久,却在枕头下发现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是老六留给我的。那个晚上,我冒雪走到街上,找到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家是没有电话的,我打到邻居家,邻居再去叫我妈。妈妈过来接电话时,我的牙齿已经在激烈颤抖了。我强忍着心底的辛酸对妈妈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别操心。”泪水却止不住流下来。如今,小六已经在江城买房定居,他的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老五在单位成为骨干,而我,也在这座城市衣食无忧。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
那时青春熬人
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阿翔是科大的博士,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不过他略显倦怠的神情,总是种玩世不恭的味道。最早的时候我和他也就是点头之交。后来我遇到很糟的事,在暑假空荡荡的校园独自哀伤,碰巧阿翔路过,带我到他寝室;找了干净瓷盆给我盛了点饭,又倒了杯可乐。一支烟抽完,他指指后面的床:你要是累了就睡,反正我这没人。我第一次觉得阿翔挺懂得人的,不好奇,也不刻意,把你当个随随便便的朋友,恰到好处。自那后,我们算熟了;聊多了就聊他的艳史,那一阵阿翔周围有不少女孩。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带了个女孩;自始至终女孩温柔地坐在阿翔边上,看得出对他一往情深。阿翔说之所以带这个女孩,是因为她是所有女孩子中最不让他累的;不要求他任何事,也从不追着问“你爱我吗”。只有一次在作爱的时候,女孩动了真情,一边流泪一边喃喃地说“和我结婚吧”。但完事后,她说:“开玩笑的,不用放在心上。”那时候阿翔已经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是别人介绍的一个部长的女儿。女孩认识阿翔的时候就知道结局了;那不是个一般的女孩。不过我和阿翔那时真是一种奇怪的关系,象哥们儿又象情人,只是没有肉欲的东西掺杂其中。阿翔开玩笑说,我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唯一没和他上过床的。我说我这人很怪,第一次没和你走到那一步就肯定永远不会到那一步了。我不知道阿翔的私生活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随便;我不太相信他真的能麻木到可以肉欲横流。不过阿翔很多次跟我说他是个“已经丧失爱的能力”的人了。我从只言片语知道他大学的时候爱上一个教授的妻子,很绝望的一段爱。他说他永远忘不了和那个女人在一个破旧的房间里作爱,灰尘飞扬在窗帘破洞中透进来的光束中,那个女人的眼泪和汗水浸透他的臂弯……阿翔说从那以后,他告别了有灵魂的日子;只用肉体去作爱是很简单的事。冬天到的时候我们常一起吃火锅;有他的同学走过,很好奇地看着我们。阿翔就笑说,你看,人家在琢磨怎么你不是昨晚上的那个。后来我忙着出国的事,很长时间没见到阿翔;过完春节阿翔耽搁到五月才回学校,约我第二天吃饭,为我饯行;那时他告诉我准备一毕业就结婚。我们在学校门口的饭店,都有些淡淡的感伤;我们都将离开这个呆了好些年的地方。我们看着夜色渐渐模糊了外面的景物。阿翔看着剩下的一瓶酒,说到你那儿坐坐吧。于是,我拿了点零食,阿翔接着喝他的酒。喝到一半,阿翔说今晚我就不走了吧。我想了想,“说好只聊天?”他说好,我们就聊起很多认识不认识的人,一些或远或近的事。慢慢有点累了,我说睡吧。他就帮着我收拾了床铺。我找了床毯子给他,抱着枕头在他对面躺下。他拿脚踹踹我,“你真的就这么睡啦?”“不真睡还假睡啊!”他坐起来:“你不怕我骚扰你?”“要骚扰也不用等到今天才骚扰吧。明儿就成永别了,积点儿德吧你”。他笑起来,“也是”,躺下就安静了许多。半夜里我觉着有谁在推我,是阿翔。我正困着,很气恼。他说睡不着。我说睡不着就出去跑步,在这发什么神经。他扳过我问:“你怎么就真的能睡得这么安稳呢?!”我懒得答话,鼻子里哼两声。他说:“不行,我得违背诺言了。我忍不住。”我一下子醒透了。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只有呼吸的声音。说实话,我犹豫了片刻。可是总觉得如果妥协的话,肯定要后悔。我直觉那种后悔的沉重会压过性爱所能带来的快乐。我一声不吭从爬起来,开了电脑,上网看文章。身后半天没动静;我回过头,阿翔死死盯着我。然后咬牙切齿骂了句“他妈的”。我没理,照旧看文章。我们就那样沉默地僵持着。快凌晨时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知道他终于睡着了。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早上的时候我撑着快睁不开的眼睛给他煎了个鸡蛋。他不吭声吃完东西,碗一推说:“我就是不明白你干吗要那么死脑筋。”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并不是那种对性看得过于神圣的人,何况阿翔不是个讨人厌的男孩。但我总觉得如果我和阿翔走到那一步是很可惜的事。如果再多一晚的话我也许就放弃这份执拗了;好在只这一晚。送阿翔出门的时候,我说:“别怪我。你知道做这种事其实很容易的。”他没说什么,把我的头揽过去挨挨他的肩,然后亲了一下我的头发,走了。也许是分别得匆忙,我和阿翔都没有留下相互的地址,从此就失了联系。不知道他结婚没有,也不知道他过得是否快乐。
那个夜晚我没有把自己给他
我是标准没心没肺型的那种人。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很多的男生朋友根本当我是同性别的兄弟对待。在这么多的兄弟中,曾经有一段很短很短的插曲。???I2是我的高中同学,在那个青春年代,我们好的实在没话说,可以共用一个水杯,一起去看演唱会......正是因为两人走的太近,在随时可以萌发爱情的岁月里,大家都误会了我们的关系,连身边最近的朋友也抓着我的手问:“你们在谈恋爱?”我每天都要一本正经地对这个解释,对那个说,我们可是纯友谊呀!大家摇着头,纯友谊?不信!不但他们不信,连老师也找我谈话,主题思想就是以学习为重,不要早恋。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那时的我依然喜欢着初恋男友。用自己话说,真叫一个雷打不动。还记得自己特矫情地在日记上写:这就像一条特别漫长的路,我走的很辛苦,可是我知道就算走到尽头,在终点等待我的人也不会是你。我保持自己的想念,让别人继续以为吧。后来记不得的我们怎么就突然都想不开了,竟真的谈起了恋爱。彼此都不是对方的心动,根本没有那种爱的冲动。逛了两次街,看了一场电影,便没有了下文,这样来去匆匆。那年的圣诞节,我用纸包了足足有奇宝饼干那么大的一个实心纸桶,然后打了精致的包装。其实里面只有一个很小的字条写着,辛苦了,圣诞快乐。听说他收到礼物后,拆了一节自习课。然后看到我就习惯性地拿眼睛横我。那时的我们准备回到纯友谊的位置。显然还有些情绪没有梳理好。毕业后,我继续在这个城市读书,他去了日本留学,才算彻底地缓和,应该感谢时间,它可以改变所有的难堪。???去年他回国的时候打电话通知我,晚上朋友们聚会。我告诉他,今天是妈妈的生日,要晚些去。他在电话那端叹气,早说是咱妈的生日呀,我都没准备什么礼物。我哭笑不得地顶了他句,你少来。见到他时,我们拥抱了一下,他说,真的是32A呀,抱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打着他的头,说过多少次了,是34B。这样的玩笑无伤大雅,而我们的关系永远不再有任何质的改变,绝对的好兄弟而已。这样所谓的前男友总是特别了解你,特别谈的来。我收拾书柜的时候,找到当年的情书,便威胁他,如果不给我200元,就交给他女朋友。他特镇定地说,LR知道我们怎么回事。她怎么知道的?你傻啊,当初和你在一起才和她分开的。哦,忘记了。我的敲诈计划就这样破灭了。I2说,LR要我明年结婚,可是我还没想好呢。是么不想结,还是不想和她结?想和你结!你撒谎不恶心啊!哎,一起叹气。I2,知道么,老天总是不能让你太如愿的,我一直希望找个大自己几岁的男朋友,可是我的男朋友都是比我小,如果把你算进去,你是大的了。是么,要是你也算女朋友的话,可是最纯洁的一段历史呢。然后我们假装为了当年嚷,我说是他先甩的我。他说是我先抛弃的他。说完都笑了。今年夏天,我因为一些事情不开心,I2就在晚上打电话给我,在家?在。那我打你家里电话。好的,什么事情啊?没事,和你聊天。东一句,西一句。说些没用的话,他说,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陪你打发时光。谢谢你I2,我在心里这样说。很庆幸自己的软弱和没心没肺,让我可以把岁月里的曾经都变成友谊一直保存。也许我们曾经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男性好朋友,可以拥抱,可以牵手。止于此的身体接触。有些暧昧是留在嘴边的,言语间仿佛无限的亲密,实际上无非是玩笑罢了。不是17岁了,分得清所谓暧昧与爱情的差别。
那时友情里的一点暧昧
那时候的农村很穷,妈妈在田间地里忙了一年,到了年终分红还要向生产队倒交钱。快过年了,那间破旧的茅草屋里没有什么喜气,除了酸菜坛子里泡着的那些酸萝卜和红薯窖里的一坑红薯外,就再也找不出什么可以吃的了。那时候的我已经是读四年纪的学生了。深知家里的境况,虽说妈妈许诺过我,喂养的六只兔子卖了,除去四元学费后,就给我缝一套新衣服,但我知道兔子只卖了十八元钱,除去交生产队的倒补款十元钱和留下我开年的四元学费,就只剩下四元钱了,这四元钱妈妈通过和单位上的同志联系,买了几斤大米。那时候,物资严重缺乏,买火柴要凭火柴票,买煤油要凭煤油票,买猪肉要凭肉票,买黄花木耳都要票。没有票,只要有钱也行,因为钱可以买到票,可是我们这种农村的贫苦家庭是两样都没有啊!就在春节来临的前一天,邻居章三婆告诉我妈妈说,今晚麻花沟和双洞子买肉不要票,凡是去排队就能买到一斤肉,每个卖肉点杀五头猪来供应大家。得知这个消息,妈妈脸上出现了那种带着几分尴尬的笑容,她慢慢从身上掏出了那块裹着的手绢,当她展开手绢后,我看到里面只有两个一分的镍币。看到妈妈眼里溢出的泪花,我什么都明白了。章三婆一直很关心和爱护我们母子,她从妈妈的表情读懂了妈妈的心思,她掏出一元钱递给妈妈说:“这里有一元钱,是小女给的零用,你拿去给青山买肉吧,唉!可怜的母子呀!”章三婆的小女在城里工作,她家比我们家要好过些,可也不算宽裕,但妈妈为了我们母子春节能吃上一顿肉,还是接受了那一元钱。妈妈为了买到肉,叫我自己煮红薯汤,她拿了两个生红薯充饥,就去麻花沟排队买肉了。妈妈虽去得很早,但排队买肉的人太多,她已经排到很后面去了,结果还没轮到她时,肉就卖完了。熬了大半夜,没有买到肉,妈妈只好失望而归。妈妈把一元钱拿去还章三婆,三婆听了妈妈的话,当时就流泪了,她没有要我妈妈还那一元钱,叫妈妈用那一元钱去商店扯了几尺最便宜的蓝布在裁缝铺为我逢了一件新衣裳。三婆看到我穿上新衣,特别高兴地对我妈说:“青山眉清目秀的,学习又好,大妹会有福气的,可要挺住啊,有什么困难多给大姐说!”记得春节那天中午,我们的茅草屋外面飘着零星的雪花,妈妈突然欣喜的对我说:“山儿,你去拿锄头来,妈没有买到肉,妈陪你去挖地口袋,那东西可好吃啊!”地口袋,是我们那里生长在地下的一种小虫子,特别穷的人才会去挖这种东西吃的。树林里的树脚下很多那种白色的网,顺着网朝下挖就能捕捉到那种叫地口袋的虫子。那天,我和妈妈累了好久,挖了很多这种地口袋虫子,回到家准备做饭过年,可是我们的那张小小的旧方桌上放着几个碗罩着的碗,妈妈打开,原来是两大碗米饭和一小碗回锅肉,我和妈妈都知道这是章三婆为我们送来的过年午餐!今天,我的农村老家早已走出了贫困年代,我也早已成了国家干部,过上了比较宽裕的日子,可每当春节要来临的时候,每当后辈们问我要压岁钱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那个永远让我难忘的春节。。。。。。
那年,那个难忘的春节
那时我算是一名文学爱好者吧,喜欢看看书报杂志,喜欢读三毛的书、席慕蓉的诗,兴趣来时,就信手涂几句风花雪月的诗自我陶醉一下。很多青年类杂志都刊有征友启事,我找了几个志趣相投的结交了笔友,衡阳的路丛就是其中的一个。在热情友好的鸿雁往来中,我们以年轻人特有的坦诚畅所欲言,纯洁的友情如潺潺的溪水,在我们的笔下轻轻流淌。我们还互赠了各自最靓的生活照片,彼此都感到平淡的人生因有了这样的朋友而变得如此快乐和美好。这样你来我往地通信大约持续了半年。一天,路丛来信说:“阿芬,你们永州离我们衡阳只有4个小时,我好想去看你那里的永州八景,好想看看你,好不好?”“没问题!我随时都恭候你的大驾光临。”我满心欢喜地答应了。一个星期后,可爱的路丛就真的从衡阳风尘仆仆地赶来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抽空陪路丛兴致勃勃地观赏了永州八景。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带路丛进了一个饭店,很热情地问他:“哎,你喜欢吃什么?别客气!”路丛歪头看了我一下,微笑道:“你喜欢吃什么?你先说。”“还是你先说吧。”我有点不好意思。“女士优先嘛,还是你先说。”路丛依然是一脸的笑嘻嘻。我想到自己为数不多的几张钞票,违心地说:“我,我喜欢吃阳春面。”“太巧了,我也一样!”路丛居然很兴奋的样子,还反客为主地大叫:“店家,来两碗阳春面。”我颇难为情地低下头,唉,谁让我囊中羞涩呢。路丛看起来是心满意足地走了,而我心里却总有些过意不去。又通了几年的信,我们渐渐走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时代大潮前所未有的冲击,我们都下海了,拖家带口地为生活而紧张地忙碌着,信写得渐渐稀少了。有一天,我写信告诉路丛:“我做了点小生意,我近日会到衡阳去进货。”路丛热情回信:“一定要来我处,我娶了一个东北婆娘,会做正宗的北方拉面。”由于各种原因,衡阳之行我拖了大半年才去成,路丛仍是一脸灿烂地迎接了我。我对着他大呼小叫:“快快快,去你家,我要好好尝尝我嫂子给我做的东北拉面!”“还是去饭店吧,我请你吃点好的。”“不,你说过去你家的。”“哦,忘了告诉你,我离婚了,就在这个月,谁叫你不早点来的,你真是没口福。”路丛假装不在意的样子让我有些心酸。“对不起,对不起。”我望着路丛小心地说着,像是道歉。“没关系,我们去吃饭吧。”“哎,你喜欢吃什么?别客气呀。”这鬼家伙,还记得我当初的话。我低头正沉思,“你不要又说你喜欢吃阳春面吧?”路丛还是坏笑着看我。“我知道你可能是不喜欢吃阳春面的。”“路丛,我……”我欲言又止。“不要说了,朋友,可以理解的,心照不宣嘛,所以那时我也喜欢吃阳春面。”我含泪又含笑地频频点头。有时想想,朋友就是那碗阳春面。虽然平淡,但吃下去,让你贴心贴肝,有种真实的满足感。
朋友是碗阳春面
我能来北京这所大学里读书,缘于早年的一个梦。那时我6岁,随父亲去北京省亲。有一尊白塔吸引了我的视线,然后就是那片池塘,记不清叫什么湖了。从那时起,那白塔还有那池塘就出现在我的梦里,年复一年。是的,年复一年,暗暗地企盼的仅仅是一件事――生命里幸福的相遇。终于在12年之后,我从京沪线的南端启程,去另一端。我是个默默生活的人,朋友很少,只有两个:一个是老狼,心里有事儿的时候就找我抽抽烟;一个是杨子,心里有事儿的时候就请我吃吃饭。老狼天生就是个文人的料,他写“着急”时也与众不同:我拉肚子,想上厕所,厕所有人,于是焦急。老师教的什么“热锅上的蚂蚁”他是一概不用的。杨子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英俊随和而且他老爸很有钱。有钱没什么不好,可以让人觉得高高在上,不用低着头走路。杨子的女朋友很多,都是些藤蔓一样的女子,换得很勤。杨子的人品很好,和那些女子只谈风月不谈身体,这也是我接受他做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先是杨子要请我吃饭,我说:“怎么有这么好的兴致?”他说:“我要恋爱了。”其实杨子又有哪天不是在恋爱呢,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这次绝对是一见钟情。”他说。其实所谓一见钟情无非就是把你理想中的她和现实中的她联系在一起罢了,也值得大惊小怪?我只是笑笑,没表什么态。杨子的饭却是推不掉了,于是去了一家韩国烧烤,倒不是因为味道好,只不过是那里速度快罢了。在我来说,吃饭事小,读书事大。我每天都把用在吃饭上的时间减到最少,随便吃点简单的,杨子开车送我回来。下车的时候我问:“你那个女朋友叫什么来着?”“小米儿。”他说。我心想他女朋友这个姓儿不常见,只在电视里见过一次,好像是在《天下粮仓》里,大约有个叫米河的,记不太清了。再是老狼,老狼和我说要追求一个女子。这事儿倒让我觉得有些新鲜。文人的通病就是眼高于顶,普普通通的女子哪里入得了他们的法眼?何况老狼现在算得上是标准的文人,在六七家时尚杂志开有专栏。我说:“能不能也让我见见她啊?”“八字还没一撇呢,哪儿跟哪儿啊!”“那她叫啥?”“不知道。”“算了,我还是做自己的事吧,别人的事除非自己找我说,否则我一律不问。”杨子请我吃饭的次数多了起来,每次都零零碎碎的说说他的一见钟情。我是沉默的一个人,做个听众绝对合格,他需要的不就是一个听众吗?自然要找我。杨子是个做惯了王子的人,许多的事情在他看来本是轻而易举的,当然这也包括拥有公主对王子的爱情。杨子拿了玫瑰对唐小米说:“我能认识你吗?”“不能。”然后她就绕过呆鹅一样的杨子,飘然而去。杨子和我说,这是他最窝囊的一次。然后杨子就每天出现在她必经的小路上,每天一束玫瑰,都是价格不菲的蓝色妖姬。可惜对白只有两句――“我能认识你吗?”“不能。”后来杨子打听到她的宿舍,把她们一宿舍的人全都收买了,条件是每人每天一袋子薯条一盒冰淇淋一袋瓜子一袋锅巴还有一块德芙巧克力。杨子费了很大的财力和体力,做了她们宿舍的杂工,而她还不知道。不过,好处总是有的,那就是杨子总算可以认识她了。他三天两头的去她们宿舍送东西,有次只有小米儿一个人在。杨子有句话憋在心里很久了,于是问:“你为什么对我不感兴趣呢?”小米淡然地说:“我为什么要对你感兴趣呢?”“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说就说吧,尽管杨子心里有点儿没底。“有时候真得觉着你们男生的智商有问题。”小米儿脸上居然有了笑意。“这话怎么讲?”“仿佛一个女生身边要是没有男生,甭管这个男生是不是招人喜欢,简直就是没法活下去了,这个女生要么被弃要么厌世,只有祈求上帝发给她一个男生似的。”“这好像只是一段话的开头吧?”杨子问。“也是结尾。”然后小米儿就又把杨子一个人扔在宿舍,飘然而去。杨子又请我吃饭,问我那段话有没有下文。刚好我知道那么一点点,记不清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不过大体意思还记得。“当男人无法征服现实的时候,他们就说上帝派我们来是要拯救女人的。当男人又一次无法用魄力去征服女人的时候,他们就说这女人没人要了。”杨子前前后后连起来,总算想明白了,原来人家是说他不招人喜欢,而且胸无大志。老狼比杨子要高明多了。自从那次惊鸿一瞥,老狼就暗地里计划着制造一场美丽的邂逅。直到那次下雨,机会来了。老狼准备了油纸伞,准备英雄救美,可是人家过来的时候打着伞呢,老狼只能在前面走,心不在焉的。上桥时脚下一滑,倒在地上不免挂了彩。在老狼爬着要起来的时候,出现了一方无雨的天空,是她给了他半把伞,他们就那样认识了,淡淡地交往着。老狼不知道如何才能让她明白自己的心意,可又不愿意去当面问人家爱不爱他。后来他给了她一张纸条:“10点,打开窗子往外看。”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在女生宿舍楼南面的空地上,出现了一座玫瑰庄园,99朵玫瑰和一百零一支蜡烛,围成“Lve”的形状,在那个有着娥眉微锁的夜里,一样的风月无边。可是,直到蜡烛燃尽,女生楼沸腾,然后宁静,老狼还是没有等到他想见的女孩儿。老狼就来找我,抽烟。一根,接着一根。“那个女孩儿是谁?”我忍不住问老狼。“我只知道她姓唐,住在南楼三零八。”老狼说这话时有点打蔫儿。在遇到唐小米以前,我想我这4年应当是平平静静的,如同白塔下的这片池塘,波澜不惊。然而在遇到她的一瞬间,我还是产生了幻觉,我分明是看到了那尊白塔,6岁时出现在梦里的那尊白塔。我站在原地,长时间的想,然后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太阳就那么明晃晃地挂着,耳朵里有3个字反反复复,那是别人喊她的名字,唐小米唐小米……我缺少杨子那种无知者无畏的勇气,也没有老狼那种创造童话般的浪漫,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如今更如失了魂一般。我常常一个人默默地坐在窗前,全没有什么意识,心里只有那尊白塔,还有那个让我产生白塔般幻觉的人。唐小米出现时,我的心一下子就鲜活起来,意识开始清醒,额头有些冒汗。她走过去,我也走出教室,在后面慢慢地随着,不去靠近,却也不舍得远离。我的时间开始有些混乱了,从此无法走进原来规律的生活。常常是吃饭的时候就想到她,一口饭横在嘴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我无法扼制我对她的思念,她不是别人,她是唐小米。之前我想,我的4年应当是平平静静的4年,两眼不染红尘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4年。可我却遇到了唐小米,我对她的思念,如同春雨过后的野草般疯长,事情就是这样的,我没有办法欺骗自己的心。我仍旧坐在窗前等唐小米出现,当她出现的时候我就心跳加速。看她走过去,就从后面跟着,不疾不徐。当我试图走近她的时候,额头就开始流汗,心里反反复复就是6岁时的那个梦,那尊白塔恍惚间就成了她,日复一日,是的,日复一日,暗暗地企盼的仅仅是这一件事――生命里幸福的相遇。我终于能并排着和她走了,但却无法开口。我的全部意识都在额头,我只感觉到额头的汗不停地往下流。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这样并排和她走着,同行一段路,然后她向左,我向右。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过我一眼,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对我奇怪。因为那时,我的全部意识就集中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到额头的汗不停地往下流。那一天,我和她同行了一段路,然后她向左,我向右。我没有像往常那样一个人走回去,而是绕着那片池塘往前走。然后我就又一次遇到她,我向左,她向右。她定定地看着我。我心跳得厉害,低了头。“我给你说个故事吧。”她说。小公主病了,她告诉国王,如果她能拥有月亮,病就会好。国王找了许多聪明人,都没有办法把月亮摘下来。一个小男孩求见国王,说让他见见公主他或许能完成公主的心愿。男孩儿问她:“月亮拿下来之后是什么样的呢?”小公主说:“月亮是金子做的,大概比我拇指的指甲小一点吧!”国王派人打了金子做的小月亮,用链子穿了送给小公主,公主的病立刻就好了。国王还是担心,担心晚上月亮出来的时候怎么办?又找了许多聪明人想办法把月亮藏起来,可是谁也想不出妥善的办法。月亮就要升起来了,国王又想到那个小男孩,就把小男孩找来。男孩问小公主:“月亮戴在你的脖子上,为什么还有月亮挂在天上啊?”小公主听了大笑,说:“你可真笨,因为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就像我的牙齿掉了会长出新牙,花园的花剪了仍会再开一样,月亮当然也能长啊!”我知道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经常以自己的想法去体会别人的意思。在许多聪明人的心里,都只有自己的月亮,没有人知道小公主的月亮是什么样的。“你的月亮是什么样的呢?”我问她。她笑了,然后,抬起头,长时间地看着天空。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她的月亮是什么样的,我所能做的,就是陪着她静静地站着。直到她离开的时候,她再没有说一句话。我也是,没有说什么话。……我和杨子还有老狼,3个人在长凳上坐着聊天,有一搭没一搭的。唐小米走过来,直接走到我跟前。我低下头,心莫名地跳得厉害。“有没有想我?”她问。“我……我……”我一句完整的话也没说上来。“随我同行一段路吧。”她转身,走。把杨子和老狼扔下,本想招呼一声,却看见老狼和杨子同时盯着我怒目而视,就算我重色轻友,也不至于这样仇人相见啊!小米,该不会是杨子说的那个小米儿吧,如果是,杨子倒可以解释了。那还有老狼呢?莫不是她那个女朋友姓唐,也是唐小米?天啊!我,杨子,还有老狼,爱上了同一个人,唐小米。直到我把唐小米娶回家,杨子和老狼还不甘退出战斗。杨子打了我一拳,老狼骂骂咧咧地灌我的酒,其他喝喜酒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偌大一个餐厅只剩下我们仨,我们都喝高了。“你他妈的,你……”杨子喝得两眼通红。“凭什么,你凭――凭――”老狼的舌头也不太清楚了。我凭什么呢,凭我一靠近她就额头冒汗吗?呵呵。谁知道呢。
小米儿
那时候,我还只是个17岁的青涩少年。沉静而内向,待人礼数周到,成绩优异,穿绝不出格的衣服,是个好孩子。惟一不能令人满意的,大概就是我和你的爱情,你的哥哥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两家在被一条小巷隔开的两栋楼上相望而居,站在各自的阳台上,就可以看清对方的眼神,我们同在一所学校,我和你的哥哥读高二,你读高一,你成绩优秀,笑容甜美,我们把自己纯净的少年心事毫无保留地给了对方,可是我们的爱情,叫做早恋。我那时和所有的男孩子一样,疯狂地迷恋着足球。所不同的是,别人的这种热爱或许可以终其一生,而于我,恰是因为足球……我至今不再看球,也不再与人谈论有关足球的任何话题。1994年世界杯期间,我整天逃课和你的哥哥泡在一起看球,为我们心中的英雄和梦想哭着,笑着,悲着,喜着。决赛那场,他却没有来。我隐隐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却不及多想,巴西队和意大利队已经入场了。上半场刚看了一半,你的哥哥急匆匆地敲开我家的门,拉起我就往外走:“跟我去医院!阿雪(你的名字)得了急性阑尾炎,等着做手术,谁也不见,只要见你!”“见我?”我仍然恍惚在激动人心的比赛中回不过神来。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还很小,还没有机会认真地衡量过,世界杯的决赛与心爱的女孩子,哪一个更重要。“可比赛还没有完啊!”“你还有心思看比赛?”你的哥哥急得直冒火,冲过去啪地关掉电视,又来拉我:“你还管不管阿雪的死活!”我也生气了,挣脱他又去打开电视:“她的死活,与我何干!”我立刻就后悔了。可是少年的骄傲不容许我向最好的朋友道歉。我们僵在那里,注视着对方。你的哥哥愤怒地盯住我,想说些什么,终究没有说,扭头冲出去了。我犹豫了几秒钟,起身追了出去。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不理,径直冲到楼下,跨上摩托车,狠狠地踹油门,发动,窜出去。大幅度的动作。我远远地落在后面,犹能感受到他满腔的怒气。然后我呆立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冲出巷子口,与一辆疾驰而过的重载大卡车撞在一起。紧急刹车声,人群的尖声惊叫,飞溅的血的红色,玻璃的碎片……夏日山城少有的刺眼的阳光……它们结束了一段温润甜美的时光,也结束了我洁白无瑕的少年时代。缓缓行走的生命有了疤痕,如光滑的皮肤上突起的瘿疽,永久地驻留在那里,刺痛人心。即使我在你面前长跪不起,你也再不肯原谅我了。你很快就有了新的男朋友,每日站在阳台上,抬眼就能望见你们的亲密。我知道你是在报复我。我能够理解。我的不成熟,让你的哥哥丧失的是生命,所以无论我怎样补偿,都不能付出更惨重的代价了。但我仍然无法每天面对你给我的这种折磨,我也承载不起我给你和你的父母带来的伤害。我怕见到他们苍老悲戚的面容,连万家灯火时,你家的窗内透出的灯光,仿佛都格外惨淡。所以那年秋天,我带着无尽的痛悔和伤心,离开了山城,只身一人来到京城。9年来,我默不作声地工作,从最底层做到一个管理者的位置。对于薪水和待遇,我从来不稍作争取。同事有时会问我:“小白,你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继续读书,而要出来打工?”我该如何跟他们解释?这是怎样酸苦的难与人言?难以入眠的夜里,常会感到你的哥哥就站在我的床前。从小到大的朋友了,熟悉对方甚于熟悉自己,加之时间的流去,所以也没了恐惧。可我永远也没有机会告诉他,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我宁愿那个摩托车上的鲜活少年,是我自己。去年世界杯的时候,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回了趟家,意外地遇见了你。你早已嫁作人妇,但是并不幸福。你憔悴的样子,令我黯然神伤。莫名地想起一句诗: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转过脸去,心痛到不能自已。不爱的年年月月,相爱的为何离别。可是谁能告诉我,今天的一切,源于昨日的何处错失?是足球,还是我轻狂的年少?我曾无数次地想,如果没有当初的那一场球。然而那样的年纪,那样的心情,所有迷失与错过的,又岂是一场足球所能承载得起?无所归咎的青春啊。去年世界杯的时候,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回了趟家,意外地遇见了你。你早已嫁作人妇,但是并不幸福。你憔悴的样子,令我黯然神伤。莫名地想起一句诗: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转过脸去,心痛到不能自已。不爱的年年月月,相爱的为何离别。可是谁能告诉我,今天的一切,源于昨日的何处错失?是足球,还是我轻狂的年少?我曾无数次地想,如果没有当初的那一场球。然而那样的年纪,那样的心情,所有迷失与错过的,又岂是一场足球所能承载得起?无所归咎的青春啊。
不怨足球
我和陈是高一时的同学,那时我身高一米四九,一张娃娃脸,十分狂傲。至于陈,开学不久,他就成了女生讨论的焦点。陈那时的块头与容貌就已与现在相差无几,而当时古天乐还没出名,更没晒黑,所以后来我们都说,古天乐长得真像陈呀。陈不爱说话,也不爱看书,喜欢静静地眺望窗外,夕阳便在他黝黑的侧脸上镀上一层金色。我坐第一桌,陈坐最后一桌,陈有时会到第二桌来待一会儿,那里有他的好友。他们讨论问题,通常我也参加,且是最起劲的一个。陈很少和我说话。这令我非常愤怒,陈对我的态度触动了我自负的神经。陈是组长,每次学完一课英语,我们必须去他那里背书。我总是故意拖到最后一个。我流利地背诵全文,然后得意地看着陈。陈说:“有5个错误。”他一一指出,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毛病。我恼火地大叫:“为什么对我吹毛求疵?”我告诉他再也不去背书。但是每次陈交上去的成绩表上,我都是优。“陈,你装酷?你那时从来不理我。”我咬牙切齿。陈在电话那头大笑。“你小时候是个脾气很坏,专横无比的家伙。我喜欢逗你生气,你生气的样子真是可爱。”我喜欢陈说“你小时候”,就像他和我从小一起长大,深知我的禀性一般。若真能如此,也必是一件幸事吧?高一时学校试行素质教育,有华尔兹大赛。男生原地不动,女生轮流换舞伴。跳了好半天,我该和陈跳了。阳光非常灿烂地照射陈帅气的白衬衫和黑西裤,以及我的蓝色百褶裙。我挺起胸够到陈放低的手,音乐突然停了。老师把我安排到别的地方――她说我太矮。我远远看陈,他目不斜视,面无表情,只是手臂又抬高了。我突然觉得非常委屈。我一直很怠慢数学,因为我不相信以后我的生活会跟数学发生联系。所以,数学老师对于我来说常常不是幸运的,她在我开小差的时候点我的名让我回答问题。我当然不会。我无地自容,仿佛能够感受到背上两束目光的力度。老师气急败坏表达她对我的失望,然后她点陈的名字――陈是数学尖子。我的脸变得苍白。我想我永远也不原谅这个老师。陈从容地说:“我也不知道。”我惊讶地转头看他。他坦然地与老师对视,然后,他的眼神掠过我的脸庞。高二以后,陈在理科班,我在文科班。我喜欢当课代表,因为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可以准时送作业去办公室。转过拐角,我就能看到陈高高的个子伏在栏杆上,夕阳在他黝黑的侧脸上镀上一层金色。陈总是很有默契地扭头看我,笑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我会说,陈,你又在这里。我非常努力地学习,甚至数学也大有进展。这样,每次月考我的名字就能赫然列在大红榜榜首,而公告栏就设在陈的教室旁边。在艰苦的学习中我的野性磨掉了许多。但是我想起高三,感觉到的不是沉重的黑色,而是,夕阳的金光。后来,陈考上了公安大学,我则跨入了法律专业。少年时梦想,都能如愿以偿。整个高中,我和陈的交往就这么多,但是,我觉得我太熟悉陈了,他的一言一笑,他的爱好憎厌,他的思想和观点。就仿佛,我们真的是从小一起长大。这种感觉或许很奇妙?谁知道呢,人生到处都有奇妙的事物。大一时,我偶尔弄到陈的地址,给他写信,问刑事侦查学问题。陈很快回信。陈的信有他独有的简洁幽默。单调的大学生活里,陈的信是我的最大的期盼。陈的每句话都似曾相识,而在信尾的关切总是令我欲泪。我开始习惯于把生活中一切的琐碎都与他一起分享,有时走在路上,突然想起千里之外的京城,陈用他有力的手臂助我支撑精神上晴空,心底就如作画时的生宣一样,洇出点点片片的幸福。在校园里徘徊时,突然看到一个男生,有着陈一样的有力的眼神,不禁愣了好半天,晚上打电话给陈,陈先笑道:今天看到一个女生和你长得真像,忍不住尾随500米,把人家吓着了。我释然一笑,不再告诉他我的所见,心有灵犀至此,还有必要说出来吗?陈说喜欢一女孩,美丽高挑,气质怡人,我在电话里夸张地大笑,说陈终归是难过美人关。我鼓励陈,陈说她已名花有主,遗憾地叹气。我突然说,陈我有男朋友了。陈吃了惊,半晌,感叹地说,总觉得你还是小妹妹,不料已经长大了。我的那段爱情持续了4个月。我说,陈,我真的好厌倦,我现在只相信学问了,它是惟一不会辜负你的付出的东西。陈默默地听我孩子般大哭,不发一语。我说,陈,唱首歌吧。我想听歌。陈说,我唱不好,给你放一首吧。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和陈屏着呼吸一起听这悲伤的旋律,电话亭外刮着寒意犹存的三月的风,卷起阵阵柳絮毛茸茸的梧桐树叶子,铺天盖地。陈说,再听一首。竟是“社会主义好”。我哭笑不得。陈却一本正经地问:好听吗?整个一个陈式的幽默方式。我突然十分想念陈健壮的臂膀。我说,陈要是以前,以前说我喜欢你,你会怎么样?陈沉默一会儿,说,妹妹,世界上有所有能想到与想不到的东西,但是从来就是没有“要是”啊。陈的声音突然变得十分温柔,说。现在,好好去睡一觉,好吗?明天,一切都会不同了。我朦胧合上眼,隐约听见有电话响起,室友接听,说,她好多了,已经睡了。我微笑地睡去,我知道,是我亲爱的哥哥,陈。
我四岁时父亲去世,六岁记事,那时候姐姐十九岁,她有一对长及腰际,乌黑发亮的辫子。门前有块大石板,每天早晨姐姐都坐在石板上自豪惬意地整理她的长发。那时姐姐已经有了婆家,姐姐和那小伙子的感情很好,他曾悄悄送给姐姐两对红绸带,姐姐则剪下一缕头发,用绸带扎着送给他作定情物。我常摇着姐姐的手问:“姐夫啥时来娶你呀?”每当这时,一片红晕飞过她的脸,像天上的红云彩,美丽又动人。在乡间,冬天是姑娘小伙办喜事的时节,待嫁的姐姐满怀羞涩地躲在家里,手拈针线绣枕头、袜底。母亲跑到邻村去喊木匠,滚到山脚下摔死了。待嫁的姐姐一下子成了三个兄弟惟一的主心骨。从此,姐既当爹又当妈,白天到队里挣工分,傍晚在自留地里种粮菜。一天到晚没有空闲,来不及梳辫子,头发乱糟糟的,婆家不愿再把婚事拖下去,托媒人来退亲。那晚上姐姐一剪刀剪了辫子,长长的辫子软软地落在地上,我们呆呆地看着她,姐姐一把搂住我们说:“别哭,姐哪儿也不去,谁也不嫁。姐一辈子养你们,供你们。”从那以后,姐姐辫子再也没有留长过,长一点便剪掉卖到废品收购站,换火柴或是针头线脑。冬天,祥和的乡下到处弥漫着喜庆色彩,每当迎亲的唢呐声欢快悠扬地响起来时,人们争先恐后地跑出屋看穿红衣红鞋的新娘,只有姐姐坐在窗前,手里拿着那对断辫,一言不发。有一次,我和姐姐去打柴,打完后姐姐坐在无人的山梁上,小声地唱起了一首山歌:姑娘长到十七八,谁不盼着有个郎来抬……姐姐唱了一遍,又唱一遍,唱了几遍,我抬头,见她眼里早已泪花翻滚……姐姐硬是把二哥、三哥供到初中毕业,又硬是帮他们把媳妇娶进了屋。当我考上中专时,姐姐已经二十八岁。那年刚刚娶了三嫂,家里一贫如洗,连告贷也无门了。报名前几天,姐姐只好挑了几挑粮食到粮站卖了,好歹才凑齐了学费。离家那天,下着雨,我和姐来到乡场上,在一家屋檐下躲雨,姐姐把两双布鞋往我的铺盖卷里塞,边塞边说:“弟儿,拿着,过冬穿。以后你一个在城里,冷热饱饿也只有自己照顾自己了。穿着这鞋,可别忘姐。好好读书,我们不和别人比吃比穿,要比就比志气。弟儿,你就要走了,姐在山里头不知会多想你呢!”说完,姐姐背过身子,撩起袖子揩泪。赶集的人越来越多,姐姐嘱我不要走,她去赶集,说话间挤进人流不见了。姐姐回来时候笑眯眯的,说:“弟儿,姐给你买碗面吃!”“要大家都吃。”我坚持道。姐姐帮我整整衣领说:“弟真心疼姐!”搁下碗筷,我猛然发觉姐居然还戴着斗笠,便帮她摘,姐猝不及防,等她伸手来挡,斗笠已被我摘下。姐姐慌乱拿起往头上戴,一边不自然地掩饰。但我已看清了。她的头发又短又乱,参差不齐。姐姐又把头发卖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姐姐指指周围的人,示意我别哭:“头发长,不方便,又要花时间梳啊编啊不如剪了好。头发卖了8块钱,你拿着,尽量吃好点,别太苦了自己,你还在长身体,不该节约的就别节约,就是没钱了,也该姐来想办法。”姐姐把钱塞进我裤兜里,然后又帮我扯了扯衣裳下摆。我扑在她肩上,抽泣起来,姐姐呵!在我们三弟兄的一致坚持下,姐在二十九岁时嫁给了一个单身汉,没有唢呐,没有抬嫁妆,到场的只有我们几弟兄。当短发的姐姐穿上嫁衣笑盈盈地从屋里走出来时,我突然想起姐姐在大石板上梳理的长辫子和她在砍柴时唱的歌,双眼潮湿了……如今,我们三弟兄都有了幸福的家,姐姐也成了一个标准的农妇。她偶尔到我家里来背些农村的新米、鸡鸭之类的土特产。我曾经和她坐在阳台上,深情地回忆从前的岁月,感谢她对我们三弟兄的养育之恩,并长久地为她所失去的青春而痛惜。而老姐姐满脸愧疚,一遍遍地检讨,那回二哥逃学不该打他,另一回三哥春游不该吝啬那一块钱使他没能去成,还有一回不该在朋友面前骂我伤了我的自尊……我曾经声情并茂对妻子讲述姐姐辫子的女孩在厌倦了披肩发,短发后,又追起结辫的时髦。但她们的辫子从形式到内容根本不能和姐姐的辫子相比。姐姐的辫子是首歌,不但记录了中国乡村的一个时代,而且能细细滋润任何一个现代人正在沙漠化的心灵……我曾经声情并茂对妻子讲述姐姐辫子的女孩在厌倦了披肩发,短发后,又追起结辫的时髦。但她们的辫子从形式到内容根本不能和姐姐的辫子相比。姐姐的辫子是首歌,不但记录了中国乡村的一个时代,而且能细细滋润任何一个现代人正在沙漠化的心灵……
姐姐的辫子
我们家那时很穷,兄妹3人的学费每学期都要拖欠。我和妹妹在村里上小学,大哥在距家20多公里的县城上中学。每周六,大哥坐公交车回家,车票是2角钱。全家人一周团圆一次,母亲总是要弄点好吃的,一家人虽然清苦,却过得亲热快乐。星期天是我们最盼望的时光,大哥会带着我和妹妹到村头小溪玩上大半天,疯疯癫癫地乐。所以一到周六的下午,我和妹妹都要站在家门口等大哥回来。一次周六吃晚饭时,父亲犹犹豫豫地对大哥说:“大强,学校离家远,往后就不要每个星期回来了,放大假的时候再回来吧。”我们都明白,父亲说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节约大哥每周往返的那4角钱车费。这以后,大哥几周没回家。又一个星期六,我们已吃过晚饭,屋外下着雨刮着风,大哥突然回家了,头发和衣服湿淋淋的。见到大哥,我们又惊又喜。父亲爱怜地看着大哥,脸上却有些不悦。大哥见父亲生气,气喘吁吁地说:“爸,我没坐车,是走路回来的。”父亲紧锁眉头,一言不发地烘着大哥的衣服,湿润的眼睛在火光映照下闪着晶亮的光。母亲赶忙为大哥热了一大碗汤饭和几个蒸红薯,大哥大口大口地吃着,咀嚼得那么香甜,吞咽得那么畅快。从此以后,大哥不坐车了,每周都走路回家,一家人星期天又过得团团圆圆。又是一个星期六,母亲在晚饭后迟疑了很久,对大哥说:“大强,不是妈不想你回家,你的鞋比以前费多了,你还是一个月回一次家吧。”我们都清楚,买一双胶鞋要花1元多钱,我的鞋是大哥穿后母亲补了的,妹妹还要接着穿。等到过春节,母亲才给我们每个人买一双新鞋。大哥两周没有回家。又到了一个周末,天已经很黑了,屋外下着小雪。我们刚吃完晚饭,大哥突然推门回来了,他赤着脚,脸冻得通红,头上冒着热气,手上紧攥着一双鞋。父母都惊呆了。大哥傻傻地望着母亲说:“我没有穿鞋,是光着脚一路跑回来的。”母亲一下把大哥揽在怀里,紧紧地握住他那双冻红的手,大颗大颗的泪水滚落下来。父亲转过身去,拼命地抽着旱烟,半天没说话……后来,大哥成了一名威武的武警警官,我和妹妹也参加了工作,兄妹3个都在城里买了房子安了家。家里的日子富足了,父母仍住在老家。每到周末,我和妹妹都要带着家人回到父母身边,共享天伦之乐。大哥却很少回家,他所在的警营年年被评为标兵单位。大哥回不了家的时候,就叫大嫂侄儿回家,还给父母买好吃的。大嫂总说,这些东西是大哥亲手买的。父母知道大哥很忙,没时间回家,总要说起他在冰天雪地里光着脚大老远跑回家的事。提起那段经历,父亲声音涩涩的,母亲泪花闪闪的。今天夏天,大哥率领官兵参加抗洪抢险时被垮塌的房屋砸成重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大哥苏醒过来,嘴唇嚅动着想说什么。战友们握住他的手,俯身听到大哥用微弱的声音说:“别送我去医院,我要回家,看我爸妈……”大哥再回家时,是部队用专车送他回来的。他被簇拥在洁白、芬芳的花瓣里,身躯化作一缕国旗的鲜红,音容化作一曲爱民的乐章。大哥回家了,他将永远守候着他的亲人,永远……
大哥回家
小时候,家里很穷,那时海岛封闭、天灾频发,上有爷爷奶奶年老多病继而又先后去世,下有我们兄妹三个嗷嗷待哺,守着祖上留下2亩祖茔地,全靠父亲镢刨肩挑,母亲划锄棰打,过着半菜半粮、半饥半饱的生活。每天的等待她深知那几乎都是空等,那是没有结果的等待。满脸的皱纹配着瘦小的身驱,稀疏的白发随风飘拂,远远望去就是一尊塑像,颇像海边被称为“望夫礁”的那块立石,只是她望的是她的孩子,又很像我家那笺小油灯,燃点着最后的灯油。“大脚婆婆”、老邹大婶和过路行人常也坐下来陪妈说话。那时母亲眼力很差,弱视和迎风流泪使她眼睛昏花,老邹大婶常告诉我:“你说怪不怪,我眼好好的都没有看见,可每当你下船在那么远的路口,就听你妈说,俺长林回来了。”母亲却说“当妈的有笺心灯,早照着自己的孩子啦。”我知道那是母亲凭着母爱心灵感应的直觉,深知这就是她的孩子来了。每次回家母亲总想做点好的给孩子吃,其实在她去世前几年已不能做出像样的饭菜了,她就包饺子,有时我这次刚走,她就又割肉,剁好了饺子馅用酱油酱好,等着孩子下次回家,可下次回家吃的时候又苦又咸,但多吃上几个她就十分高兴,我知道那是她晚年能表达对子女爱意的最直接方式了。其实作为子女如果对母亲爱到深处,那么就要深情地接受她对你的爱,那怕那爱只是一种微不足道、一种没有实际意义的形式。母亲晚年最悲凉的时刻,是我回家又要离去的时刻,她想留住这短短存在的“天伦之乐”,虽然她觉得那是一种奢望。最后两年,我不得不每隔几天就回家一次,但因工作关系,回家越频住的时间也就越短,有时只是今天来家,明早就走,回家后的告别更让她伤感,每次的离别都是对她一次心灵的扣击,我最不忍看的是离别时母亲的眼睛,那是一双强忍着的、颤抖欲泪的眼睛,那是一种对子女希冀期盼的神情和又有些哀怜怯懦的眼睛。晚上和母亲躺在炕上,她说她明白“公务在身”不能守的妈妈身边的道理,却也小心翼翼地声中带着期望地向我征询道:“明天还走吗?”我不忍心说出要走,只好沉默无语,她也喑哑了,我觉出此时母亲的心在颤抖,在哭泣。第二天早上,她还是早早就起来为我做好了饭,临走我再没法看她,常常是满眶泪水离去的。母亲去世后,每当想起当年母亲在子女离家时的情景,泪水都禁不住滚了下来。一次回家,我破例地没有在街口看见她,可进屋后,我悚然惊呆了,母亲已不能走动了,两天前,她在拿草做饭时,扭伤了脚,本来可以叫回子女静养几天,可她说怕子女知道会操心上火,就自己用热水烫,急于求成的她用的很热的水,结果烫出了水泡,她又用针挑破,化浓发炎,肿的像馒头。我栖惶了,无助而凄楚的母亲啊,你那么大年纪,还是把受罪都留给自己,想的是子女的心宁。这沉甸甸的往事,多年来在我心中一直很难排遗掉。母亲在最后的岁月里,在疾病的折磨下,才不得不到我妹妹家往了些日子进行治疗,在病危时又回到了海岛上她住了一辈子的家。母亲去世时,灵前点上了一笺小油灯,那是用一个小碗加上一根棉花芯做成的,那是专为逝者准备的“长明灯”,这是母亲身边点着的最后一笺灯,这是唯一母亲在灯下不用再为孩子操心的灯。我不断地往灯里添着油,生怕它灭了。望着摇曳微弱的灯光,我再也不能控制自己,泪水在任意淌着,我一次一次地呼喊着妈妈,妈妈你一生太苦太累,为儿女付出的太多太沉,儿女给予母亲太少太轻,儿子最对不起的就是妈妈啊。出殡那天,我把“长明灯”擦干净放到母亲的墓中,她带着那笺灯上路了,母亲义无返顾地走了,她永远地走了。但母亲吃苦耐劳、勤俭持家和真诚奉献的品德,心地善良、处事练达和对未来孜孜不倦追求的精神让我永生不忘。母爱之灯,永远都照着我的心。母爱之灯,永远都照着我的心。
母爱如灯
那是19年前的事了。那时我9岁,同母亲住在川南那座叫茶子山的山脚下。父亲远在省外一家兵工厂上班。母亲长着一副高大结实的身板和一双像男人一样打着厚茧的手,这双手只有在托着我的脑袋瓜子送我上学或拍着我的后背抚我人睡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她的不可抗拒的母性的温柔与细腻。除此之外,连我也很难认同母亲是个纯粹的女人,特别是她挥刀砍柴的动作犹如一个左冲右突威猛无比的勇敢战将,砍刀闪着灼人的寒光在她的手中呼呼作响,粗如手臂的树枝如败兵一般在刀光剑影下哗哗倒地。那时的我虽然幼小,但已不欣赏母亲这种毫无女人味的挥刀动作。在那个有雪的冬夜,在那个与狼对峙的冬夜,我对母亲的所有看法在那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后全然改写。学校在离我家6里处的一个山坳里,我上学必须经过茶子山里一个叫乌托岭的地方。乌托岭方圆2里无人烟,岭上长着并不高大的树木和一丛丛常青的灌木。每天上学放学,母亲把我送过乌托岭然后又步行过乌托岭把我接回来。接送我的时候,母亲身上总带着那把砍柴用的砍刀,这并非是怕遇到劫匪,而是乌托岭上有狼。1980年冬的一个周末,下午放学后,因我肆无忌惮的玩耍而忘掉了时间,直到母亲找到学校,把我和几个同学从一个草垛里揪出来我才发现天色已晚。当我随母亲走到乌托岭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在我们的头顶。这是冬季里少有的一个月夜。银色的月光倾泻在丛林和乱石间,四周如积雪一般一片明晃晃的白。夜莺藏在林子深处一会儿便发出一声悠长的啼叫,叫声久久地回荡在空旷的山野里,给原本应该美好的月夜平添了几分恐怖的气息。我紧紧地拉着母亲的手,生怕在这个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遇到从未亲眼目睹过的狼。狼在这时候真的出现了。在乌托岭上的那片开阔地,两对狼眼闪着荧荧的绿光,仿佛四团忽明忽暗的磷火从一块石头上冒了出来。我和母亲几乎是在同时发现了那四团令人恐惧的绿光,母亲立即伸手捂住我的嘴,怕我叫出声来。我们站在原地,紧盯着两匹狼一前一后慢慢地向我们靠近。那是两只饥饿的狼,确切地说是一只母狼和一只尚幼的狼崽,在月光的照映下能明显地看出它们的肚子如两片风干的猪皮紧紧贴在一起。母亲一把将我揽进怀里,我们都屏住了呼吸,眼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狼大摇大摆地向我们逼近,在离我们6米开外的地方,母狼停了下来,冒着绿火的双眼直直地盯着我们。母狼竖起了身上的毛,做出腾跃的姿势,随时准备着扑向我们。狼崽也慢慢地从母狼身后走了上来,和它母亲站成一排,做出与母亲相同的姿势,它是要将我们当作训练捕食的目标!惨淡的月光。夜莺停止了啼叫。没有风,一切都在这时候屏声静气,空气仿佛已凝固,让人窒息得难受。我的身体不由地颤抖起来,母亲用左手紧紧揽着我的肩,我侧着头,用畏惧的双眼盯着那两只将要进攻的狼。隔着厚厚的棉袄,我甚至能感觉到从母亲手心浸人我肩膀的汗的潮润。我的右耳紧贴着母亲的胸口,我能清晰地听见她心中不断擂动着的狂烈急速的“鼓点”。然而母亲面部表情却是出奇的稳重与镇定,她轻轻地将我的头朝外挪了挪,悄悄地伸出右手慢慢地从腋窝下抽出那把尺余长的砍刀。砍刀因常年的磨砺而闪烁着慑人的寒光,在抽出刀的一刹那,柔美的月光突地聚集在上面,随刀的移动,光在冰冷地翻滚跳跃。杀气顿时凝聚在了锋利的刀口之上。也许是慑于砍刀逼人的寒光,两只狼迅速地朝后面退了几步,然后前腿趴下,身体弯成一个弓状。我紧张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唇,我听母亲说过,那是狼在进攻前的最后一个姿势。母亲将刀高举在了空中,一旦狼扑将上来,她会像砍柴一样毫不犹豫地横空劈下!那是怎样的时刻啊!双方都在静默中作着战前较量,我仿佛听见刀砍人狼体的“扑哧”的闷响,仿佛看见手起刀落时一股狼血喷面而来,仿佛一股浓浓的血腥已在我的嗅觉深处弥漫开来。母亲高举的右手在微微地颤抖着,颤抖的手使得刀不停地摇晃,刺目的寒光一道道飞弹而出。这种正常的自卫姿态居然成了一种对狼的挑衅,一种战斗的召唤。母狼终于长嗥一声,突地腾空而起,身子在空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向我们直扑而来。在这紧急关头,母亲本能地将我朝后一拨,同时一刀斜砍下去。没想到狡猾的母狼却是虚晃一招,它安全地落在离母亲两米远的地方。刀没能砍中它,它在落地的一瞬快速地朝后退了几米,又作出进攻的姿势。就在母亲还未来得及重新挥刀的间隙,狼崽像得到了母亲的旨意紧跟着飞腾而出扑向母亲,母亲打了个趔趄,跌坐在地上,狼崽正好压在了母亲的胸上。在狼崽张嘴咬向母亲脖子的一刹,只见母亲伸出左臂,死死地扼住了狼崽的头部。由于狼崽太小,力气不及母亲,它被扼住的头怎么也动弹不得,四只脚不停地在母亲的胸上狂抓乱舞,棉袄内的棉花一会儿便一团团地被抓了出来。母亲一边同狼崽挣扎,一边重新举起了刀。她几乎还来不及向狼崽的脖子上抹去,最可怕的一幕又发生了。就在母亲同狼崽挣扎的当儿,母狼避开母亲手上砍刀折射出的光芒,换了一个方向朝躲在母亲身后的我扑了过来。我惊恐地大叫一声倒在地上用双手抱住头紧紧地闭上了眼睛。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感觉到母狼有力的前爪已按在我的胸上和肩上,狼口喷出的热热的腥味已经钻进了我的领窝。也就在这一刻,母亲忽然悲怆地大吼一声,将砍刀埋进了狼崽后颈的皮肉里,刀割进皮肉的刺痛让狼崽也发出了一声渴望救援的哀嚎。奇迹在这时发生了。我突然感到母狼喷着腥味的口猛地离开了我的颈窝。它没有对我下口。我慢慢地睁开双眼,看到仍压着我双肩的母狼正侧着头用喷着绿火的眼睛紧盯着母亲和小狼崽。母亲和狼崽也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盯着我和母狼。母亲手中的砍刀仍紧贴着狼崽的后颈,她没有用力割入,砍刀露出的部分,有一条像墨线一样的细细的东西缓缓地流动,那是狼崽的血!母亲用愤怒恐惧而又绝望的眼神直视着母狼,她紧咬着牙,不断地喘着粗气,那种无以表达的神情却似最有力的警告直逼母狼:母狼一旦出口伤害我,母亲就毫不犹豫地割下狼崽的头!动物与人的母性的较量在无助的旷野中又开始久久地持续起来。无论谁先动口或动手,迎来的都将是失子的惨烈代价。相峙足足持续了5分钟。母狼伸长舌头,扭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轻轻地放开那只抓住我手臂的右爪,继而又将按在我胸上的那只左脚也抽了回去,先前还高耸着的狼毛慢慢地趴了下去,它站在我的面前,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一边用一种奇特的眼神望着母亲。母亲的刀慢慢地从狼崽脖子上滑了下来,她就着臂力将狼崽使劲往远处一抛,“扑”地一声将它抛到几米外的草丛里。母狼撒腿奔了过去,对着狼崽一边闻一边舔。母亲也急忙转身,将已吓得不能站立的我扶了起来,把我揽人怀中,她仍将砍刀紧握在手,预防狼的再一次攻击。母狼没有做第二次进攻,它和狼崽伫立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们,然后张大嘴巴朝天发出一声长嗥,像一只温顺的家犬带着狼崽很快消失在幽暗的丛林中。母亲将我背在背上,一只手托着我的屁股,一只手提着刀飞快地朝家跑去,刚迈进家门槛,她便腿一软摔倒在地昏了过去,手中的砍刀“哐当”一声摔出好几米远,而她那像男人般打满老茧的大手仍死死地搂着还趴在她背上的我。
从狼嘴里交换来的母爱
1他说起我小时候的事,总是眉飞色舞。他说:那时你粉嘟嘟的,谁都说我闺女长得俊。那个听话劲儿更是少有,除了吃奶粉,就是睡觉,从来都不哭。我还寻思,我闺女是不是有点傻啊,怎么光知道吃了睡,睡了吃呢?为这,你妈好不乐意我呢。正好电视里赵忠祥正演那个动物世界,里面有澳大利亚的小考拉,跟你一个样,是个肉乎乎的小懒虫。我纠正他说:不是演,是赵忠祥解说。他挥了一下手说:对,是解说。我说,得,咱闺女就叫小考拉了。这名字叫出去,整条街的人都说,别看大老景土,人家给闺女起的名字可洋着呢!我捂着嘴乐,说:爸,你还真能侃,李咏都不是你对手。他伸出拇指和食指往下巴上一比划,咧了咧嘴说:我可比他好看多了,早两年,我比刘德华长得都好,一街的女孩都为我不吃饭。老妈斜了他一眼,说:越老越没正形了,跟闺女扯的都是啥啊?他冲我吐吐舌头,小声说:你妈这是嫉妒呢!我说:爸,咱们都好好的,咱们还要一起去澳大利亚看考拉呢。他粗粗的大手拍着我的手说:谁让我死都不成,我可得好好活着,不然我养考拉可不就赔了嘛?说着,他嘿嘿嘿地笑了。我看到妈转过身抹眼泪。他说:考拉,我想吃门口那家店做的煎饼。妈说:支使考拉干啥?我去买。他的手抬得很高,说:你买的跟咱闺女买的能一样吗?我说:你等着,我去买。买了一袋煎饼我提到医院的走廊,就听见病房里撕心裂肺的哭声,妈说:他爸,你咋就这么狠心呢?你走了,考拉咋办呢?我顺着医院走廊的墙壁坐了下去,煎饼从袋子里漏了出来,撒在大理石地面上,我说:爸,你连老闺女买的煎饼都没吃上,你真是赔大了……2一街的人都说:没见过像大老景那么疼闺女的,怕是要天上的星星也给摘下来呢!那时候家里穷,他在一家制衣厂的流水线上专门负责钉扣子,每个月拿不到30块钱。有一年,我快过生日了,他问我:考拉,要点啥礼物啊?没想到我张口就说:要林瑶瑶那样的布娃娃。妈的脸刷地就沉了下来,嗔斥我说:跟人家林瑶瑶比啥,她爸是厂长。他赶紧用眼色制止妈。他说:厂长有啥了不起,咱考拉考试净考100分。生日那天,他真的举着个布娃娃给我。那天晚上,我从梦里醒来,听妈跟他说:你太惯考拉了。她今天要娃娃你就去卖血,明天她要别的,你还去卖肾啊?他说:咱不能亏着孩子。记得上小学以后的一个夜里,我从梦里醒来,喊腿疼。老妈翻箱倒柜找出来哥吃剩的半瓶钙片给我吃了两片,说:考拉,别那么娇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腿都疼。我吃了两片,腿就不疼了。可没两天,在学校操场上跳皮筋时,我一下子摔了下去。市里的几家大医院跑下来,他蔫了,抱着脑袋一个劲儿打:大老景啊大老景,人说你就是没闺女的命,你还愣不信,这可咋整,考拉瘫了可咋整……我小,不懂事情有多严重,还觉得生病除了不能跟小伙伴一起跳皮筋外,还真是件不错的事,至少他每天都会给我买一瓶黄太平果的罐头,那味道酸中带甜,真是好吃死了。一个月后,我被他背回了家。他说:考拉,爸知道你腿疼,但你必须去上学,无论怎么难都要上学。我懵懵懂懂地点点头。腿越来越疼,我也渐渐明白我的病叫骨股头坏死,慢慢地就走不了路了。我成了家里的药罐子,哥跟我说:妹,你说你吃这些苦药要是都换成好吃的多好。他申斥哥:少扯犊子,你妹那是治病。哥小小年纪就变得少言寡语,却异常懂事,什么好东西都可着我先挑。舅舅、舅妈从北京来,家里的气氛很怪。他不说话,闷着头抽烟,妈抹眼泪。舅舅、舅妈转了一圈说有朋友找吃饭,匆匆离开了。他扔掉烟头说:咱过咱的,不靠谁,我就不信咱考拉还活不成了!3东北的冬天真是冷。那一年滴水成冰时,街头盛传西山出了黄大仙,能给善男信女治百病的灵药。他动了心,跟妈说:咱考拉不能就这么等着,我去求个药,好了咱谢大仙,不好,也不搭啥。妈除了抹眼泪,再不知说啥。他一去就是两天一宿。那晚他敲开家里门时,几乎是被妈拖上炕的。鞋牢牢地冻在了脚上,妈使劲地给他往下拉,哥也从炕上蹦下地,帮他脱鞋。鞋是脱下来了,他的脚冻得像红萝卜。他从怀里掏出个小酒瓶,说:考拉,这是爸跪一宿求来的仙药,咱喝了,病兴许就好了。药喝了,病自然没有好。那不过是把白酒倒到碗里,在很冷的天气下,酒里的杂质凝结出来,被大仙说成了药而已。后来的很多日子,他都一边抿着酒一边给我讲这段往事,末了,他总是说:考拉,你得好好的,将来养活我,不然,我可亏大发了。他不在制衣厂钉扣子了,他说那娘们儿家家的活,哪是大老爷们儿干的呀?他开始跟着工程队干,一直想干上大工,可总是不能如愿,他说:这拿惯了针线的手,拿砖瓦还真就有点别扭。说这话时,他的脸喝得有点红。他每天背着我去上学。先还很轻松,玩一样。后来就吃力了,他一边背我爬三楼一边说:考拉啊,咱慢点长行不行。说完又说:慢点长也不行,你还没长大,我就老了,那可咋整?那时我已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了,动不动就掉眼泪。他说:我闺女有啥愁的呢,又漂亮又聪明,将来老爸老妈还指着得你的济呢!哥听了很不乐意,说:对,就考拉是亲生的,就让她养你。吃了太多治骨股头的药,我的心脏开始出现问题,动不动就心虚气短,腿也终于站不住了。我躺在家里,看他给我买来的书。他识字不多,什么书都买,有时居然买来了菜谱和教育小孩的书。我噘着嘴训他,他说:这有啥,咱先看着,将来不就有用了嘛?除了他,没人相信我会有将来。4我开始在报上零零碎碎地发些小文章,不过豆腐块大,挣个三元五角的钱,他总是大吵大嚷地闹得街知巷闻,他说:我家考拉挣的是文化人的钱呢,了得吗?那天我无意中念叨了几句,在《晨报》上发的稿子也不知道有没有样报,上次的就没寄来。干了一天活的他三下五除二消灭了两个馒头就出门了,一个小时后,电话打进家里,问有没有一个叫景春田的人。妈听了两句电话手就抖个不停,哥接过来,听了,脸煞白。他出事了,为给我买那张《晨报》,他走了3条街,最后在一个小报摊上真找到了写有他女儿名字考拉的那张报纸。他刚要付钱时,一个醉鬼把那张报纸抓到了手里,他的手里拿着二两猪头肉,他说要那张报纸包那块肉。他当然不同意,两个人争执了起来,没想到酒鬼身上带着刀,掏出来就给了他一下子。那一刀正扎在肝上,他在医院昏迷了3天3夜。医生下了一次又一次病危通知。可是,那一天,他突然醒了,说了很多话,说起我小时候的事,说他还指望让我报答他。可他怎么能说话不算话,说走就走了呢?在医院的走廊里,我又一次看到了舅舅、舅妈。妈黑眼风一样揪住他们,说:现在还来干啥,看我家的笑话吗?舅舅说:姐,我们想把考拉带回去……那天在医院的长凳上,我第一次听完整了我的故事,他从来都没跟我说的是,他不是我亲爸,准确地说,他是我的姑夫。舅舅、舅妈才是我的亲生父母。那年,舅舅、舅妈做北漂一族,没办法带了姐姐又带我,便把出生3个月的我送到了他家,他第一眼看到我就喜欢得不得了。他管我叫考拉,他叫我老闺女。后来,我生了病,我的亲生父母怎么也不肯接我回去。他说:我本来就没打算让考拉跟着他们,咱考拉这么好的孩子跟他们,我都不放心。就这样,他养了我22年,没喝过我给他倒的一杯茶,没吃过我给他买的一块煎饼,没穿过我的一件衣服,就离开了。哥说:他让你去买煎饼,是想嘱咐我好好照顾你,他说,如果你不愿意跟他们回去,就留下来……我跪在他的棺前,大声喊:爸,你说过要考拉还欠你的账的,你说过不能让考拉的赔率太高的,你咋说话不算话呢?地上的黄纸飞上天,像一只只黄蝴蝶,我听到他在说:考拉,你要好好活着,这便是对我最好的报答……
考拉的赔率是多少
那时他与母亲,尽管并不相爱,但在平淡琐碎的生活里,还是有些许的明亮。这样的光亮,犹如阳台上许久没有打理的一盆花,在晦暗里,悄无声息地开着小朵小朵纯白的花儿,你于忙碌之中,不经意间扫上一眼,会觉得心内欢喜。我记得冬日里我步行回家,每每快到家时,最期盼的,便是看到他站在当街的路口,等我飞奔过去。同行的孩子们嘻嘻哈哈地散去,我则哭哭啼啼地将手交给他,任由他用力地握着,牵回家去。这样冬日的一抹橘黄色的温情,被我记忆的长镜头探伸过去,定格在岁月颗粒质感的胶片上。之后他与母亲争吵不断,在离婚的路上,不再能顾及我的冷暖。而我,也在他日渐与我疏离的微凉中,生出恨意,甚至,刻意地将他忘记。那一年他买了摩托,打算周末的时候,去我读书的县城拉散客赚钱。彼时我住校,恰好车站就在学校旁边,所以每到下课,我隔墙听见马路上穿梭而过的摩托,常常就出神。他极少在我与母亲面前,提起在县城所受的种种委屈。母亲与他一样脾气暴躁,并不怎么关心他在外奔波的辛苦,只一味抱怨他挣钱太少,连买一件漂亮衣裙的钱都没有。他每次听到,都要愤怒地摔东西发泄,甚至连我,都不再避讳。有一次,他正与母亲争吵,我周末放学回家,一推门,一个杯子擦着我的额头,在身后的门上碎裂开来。我与他,彼此注视着,足足有5分钟,没有一句话。他双唇微微地动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我却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便抖一抖落在脖颈中的玻璃碎片,径直走入自己的房间。那个春天的午后,我在抽屉中,无意中翻看到了那张无情的纸。他在上面写着,等到一年后我考入大学,他们将协议离婚,我将跟随着母亲生活,他除了供我读大学的费用,还会给我和母亲每月的生活费,直到我大学毕业后可以挣钱养活母亲。我当着他的面,将那张纸,撕得粉碎,而后我冷冷地告诉他,我不用他养活。他第一次过来拉住我,说,丫头,别这样……我不等他说完,便将那双有些陌生的粗糙的大手,重重地甩开去,头也不回地,拎起书包,大踏步地走出了家门。我在学校里,住到弹尽粮绝的时候,去找母亲讨钱。母亲劈头撂下一句:“找那个要甩掉我们独自过的男人要去!”我一扭头,说,用不着你们任何人!我很快地找一个小混混,借了一笔钱,而后打算远远地离开这个小城。我不知道火车能够载我去哪个城市,但我却清楚,火车驶得越长,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也越远,远到我可以将他给予我的一切,都忘记。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在邻城下了火车。陌生的环境,与离家的欢欣,让我有短暂的新鲜,但随即而来的,便是被人盯视的恐慌与不安。我随便租了一个地下的旅馆,买了一大堆零食,而后缩在隔音效果很差的房子里,漫无目的地翻一本书。我捧着书,很快地在冷硬的床上睡过去了。再醒过来,已经是天亮,翻一下身,觉得昏沉沉的,摸一下头,很烫,这才知道是感冒了。挣扎着起身去前台要一杯热水,服务员给我倒上,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问我,你是邻城高中里过来的学生吧?我毫无防备地点一下头,她若有所思地看我片刻,便又低头,去忙别的。半个小时后,有人敲门,打开来,他便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要逃开,却被他一把抱住。我踢他捶他,甚至想要像一只小狗一样地咬他,可他却像儿时在风雪中等我扑过来那样,丝毫不动地挡住了我的去路。一路上,他始终没有提起他如何骑着摩托,顺着火车的方向,追赶着我,又如何找遍了邻城的每一个旅馆。我一直记得那一年的春天,桃花开得格外地热烈,路边的木槿与连翘,也孜孜不倦地盛放着。我在他刻意营造的幸福中,有些恍惚,似乎,我真的可以凭借这一次的出走,赢取我想要的未来。可是我却忘记了,春天会很快地过去,那些怒放的花朵,也总有一天,会逆着春天的方向,枯萎凋零。我在他许诺的美好未来里,安静地读书。他在那一年中,像所有尽职尽责的父亲一样,在周末骑着摩托,载我回家改善生活。摩托开过的声音,在我听来,不再那样地刺耳,而是慢慢如一首曲子,我隔着校园高高的墙,听见了,觉得有一股暖流,漫溢过我的心田。一年之后,我拿到了省城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同时得到了他们离婚的消息。我依然记得他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扭身过去,不敢看我的眼睛。我终于没有能够阻挡住他要离去的脚步。而他,也没有能够阻挡住我拒绝再与他见面的执拗。那一个暑假,他在县城租了房子,拼命地打工赚钱,为我挣开学的学费。我依然记得那个初秋的午后,我即将踏上去省城的火车,提了大大的行李包,在候车室里坐着,他突然就朝我走了过来,而后将一沓钱塞进我的书包。我等他开口,他却慌张地转身便要离开。然后便有一群人,气势汹汹地赶过来,一边高喊着:别让他跑掉!一边朝他围拢过来。那些人,使劲地踢他,骂他,说他这一个月,一次次厚着脸皮,违反行规,抢别人的活干。而他,则无声无息地抱着头,任由他们打骂,一直到警察赶过来,将那些人带走。我在人群的注视之下,径直地朝他走过去,而后,在他还没有开口之前,将他紧紧地抱住。他手足无措地轻拍着我的后背,说,丫头,爸没事,爸只是想多挣钱供你读书,爸……我听他语无伦次地絮叨,像母亲嘴里抱怨的世上最无用的那个男人,又像许多年前的冬天,我们依偎在一起说,我要让你,做我一辈子最温暖的手套。可是我却忘记了,春天会很快地过去,那些怒放的花朵,也总有一天,会逆着春天的方向,枯萎凋零。我在他许诺的美好未来里,安静地读书。他在那一年中,像所有尽职尽责的父亲一样,在周末骑着摩托,载我回家改善生活。摩托开过的声音,在我听来,不再那样地刺耳,而是慢慢如一首曲子,我隔着校园高高的墙,听见了,觉得有一股暖流,漫溢过我的心田。一年之后,我拿到了省城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同时得到了他们离婚的消息。我依然记得他将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扭身过去,不敢看我的眼睛。我终于没有能够阻挡住他要离去的脚步。而他,也没有能够阻挡住我拒绝再与他见面的执拗。那一个暑假,他在县城租了房子,拼命地打工赚钱,为我挣开学的学费。我依然记得那个初秋的午后,我即将踏上去省城的火车,提了大大的行李包,在候车室里坐着,他突然就朝我走了过来,而后将一沓钱塞进我的书包。我等他开口,他却慌张地转身便要离开。然后便有一群人,气势汹汹地赶过来,一边高喊着:别让他跑掉!一边朝他围拢过来。那些人,使劲地踢他,骂他,说他这一个月,一次次厚着脸皮,违反行规,抢别人的活干。而他,则无声无息地抱着头,任由他们打骂,一直到警察赶过来,将那些人带走。我在人群的注视之下,径直地朝他走过去,而后,在他还没有开口之前,将他紧紧地抱住。他手足无措地轻拍着我的后背,说,丫头,爸没事,爸只是想多挣钱供你读书,爸……我听他语无伦次地絮叨,像母亲嘴里抱怨的世上最无用的那个男人,又像许多年前的冬天,我们依偎在一起说,我要让你,做我一辈子最温暖的手套。
一路逃不掉你
家里买回第一台收音机,应该是1981年。那时候,我刚上小学三年级。记得那是一个中午,放学回家,听得家里有异样的声音,在空空的屋子里回荡。我赶紧跑进屋,爸爸正趴在一台收音机旁调台呢。那是个四方四正的家伙,摆在炕上,显得格外大。我问父亲,这是什么。父亲头也没抬,说,收音机。然后,继续调他的台。这是我们村买回的第一台收音机。父亲是个木匠。经常到邻村去给别人盖房或者打家具,因此挣了些钱。印象中,一天工钱是2元,还要给一盒蓝钻石烟或者官厅烟。父亲是村里的能耐人,事事好为人先。他买回这台收音机后,左邻右舍都跑来看、跑来听,然后,发出啧啧的赞美声。然后,父亲呵呵呵地笑,母亲也呵呵呵地笑。我呢,把收音机端正地抱在怀中,不让别人摸一下。我惊异于这么一个小盒子,竟然会说话,会唱戏唱歌。我常常朝那块小小的玻璃面板后边看,在我看来,那后边一定藏着神通广大的人,趁我们看不见他们的时候,悄悄发出声来。倘若有别人家的孩子来,我便煞有介事地一指那块玻璃面板,向这些小玩伴解释,说,有小人们在里边藏着呢,他们一会儿唱,一会儿说。这个收音机让家里很是风光荣耀了一阵子。整个上个世纪80年代,我们家的日子都是村里过得较好的。这一来得益于父亲干木匠活挣来的钱,二来得益于一家人的省吃俭用。还记得,那时候的晚上,常常有村里的人来我家坐,一聊聊半个晚上。最后,讪讪地说,大叔,家里有闲钱没有,我想借些。父母总是爽快地说,有。然后,利落地借给别人。我上高中之后,家里渐渐吃紧了。1991年的时候,父亲得了病,家里失去了最主要的劳力,所有的活,都落在母亲一个人身上。那时候,村里很多人家都有了黑白电视机,然而我们家没有。每到寒暑假,我想看电视,就得去邻居家看。每当看到人家靠着自家的被窝垛,悠闲自在地看电视的时候,心里想,家里如果有一台电视机该多好啊。然而,父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从村里的医生,一直看到几家大医院。家里所有的积蓄花完了,而且还借了不少外债。在这样的窘境下,买一台几百块钱的电视机,已经成了不可能实现的奢望。那时候,正流行演电视剧《封神榜》,父亲很爱看。每到晚上,父亲都要上一个小坡,到隔壁家看完两集。后来,父亲已经没有上坡的力气,不能去看了,就问母亲,《封神榜》演到哪一集了。母亲不爱看电视,说,我也不知道。接着,父亲就会长长的“唉”一声。这一声长叹,隔着十几年的时光,依然顽强地留在母亲的心里,挥之不去。母亲说,那时候,要是能有一个电视机就好了。你父亲每天看看电视,或许能够减少一些他的病痛。可是,家里哪里有这个钱啊!接着,母亲也是一声长长的叹息。1992年,父亲走了。临终,他没有提电视机的事情。然而,在他要强的心里,这应该是他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也是他心里不能回避的无奈和疼痛。因为,那一年,村里几乎家家都有电视机了,从坡上看过去,高高的天线杆子,像密密麻麻的小树林,紧靠在别人家的屋檐边,一副幸福的模样。而我家,光秃秃,在落寞中,显出一种悲怆与凄凉。父亲在病重期间,留下了好多债。还是还账要紧,母亲总是这样说。后来,每每家里边能收入一些钱,母亲就全部还给债主了。日子,紧巴巴地一天天向前熬着。后来,人们开始淘汰黑白电视机,好多人家都换上了彩电,然而我家,依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就这样,在寂静和苍凉中,一直苦熬了好几年。大学毕业后,我挣了钱,家境一天天地好转起来。等我们有了积蓄之后,买的第一样家用电器,就是一台彩色电视机。是一台21英寸的牡丹牌电视机,当时整整花去了2700多元钱。当我把电视机买回家,看着电视中花花绿绿的人穿梭出现的时候,那一刻,我哽咽不已。为了等到这一刻,也不知道等了多少年,仿佛漫长的,过了好几个世纪。这一段岁月留下来的,全是品咂不尽的苦痛和哀伤。还能说什么呢,亲人已逝,即便是这样幸福的时刻,也混杂着难以排遣的酸楚和伤感。再后来,买了房子,家里的电器慢慢也多了起来,但是最多的还是电视。先是在每个卧室都买了小款的电视,后来把那款旧的牡丹给了别人,客厅里换成了29寸的,再后来,干脆买了大大的液晶电视挂在墙上,出来进去,几间屋子里,全是电视的声音。父亲是个勤劳俭朴的人,他曾经有过人生的辉煌,也遭受了人生的不幸。他已经长眠于生他养他的地下了,我现在能够告慰他的,或许,就是越来越好的生活了。是的,如果他能活到现在,那该多好啊,他不仅会实现那个简单的梦,也许,还能得到许多想象不到的满足,以及幸福和安康。为了等到这一刻,也不知道等了多少年,仿佛漫长的,过了好几个世纪。这一段岁月留下来的,全是品咂不尽的苦痛和哀伤。还能说什么呢,亲人已逝,即便是这样幸福的时刻,也混杂着难以排遣的酸楚和伤感。再后来,买了房子,家里的电器慢慢也多了起来,但是最多的还是电视。先是在每个卧室都买了小款的电视,后来把那款旧的牡丹给了别人,客厅里换成了29寸的,再后来,干脆买了大大的液晶电视挂在墙上,出来进去,几间屋子里,全是电视的声音。父亲是个勤劳俭朴的人,他曾经有过人生的辉煌,也遭受了人生的不幸。他已经长眠于生他养他的地下了,我现在能够告慰他的,或许,就是越来越好的生活了。是的,如果他能活到现在,那该多好啊,他不仅会实现那个简单的梦,也许,还能得到许多想象不到的满足,以及幸福和安康。
父亲的梦
家里最早的鞋柜,其实不算柜。那时刚铺上地板砖,每日里望着洁白的地板砖被来客踩得脏兮兮的模样,母亲就琢磨着为家里准备几双拖鞋了。鞋一多,自然要找放的地方,父亲利用业余时间,自制了一副木架,摆在门边放置拖鞋。鞋架出现没多久,问题便暴露出来:由于父亲和哥哥有严重的脚气,有了鞋架之后,地板的卫生得以保持,客厅的空气却遭到重度污染。鞋架一度被请到门外,岂料又遭遇了几位“破烂王”顺手牵羊。好在那种尴尬的日子持续没多久,家里买了一套新房,有了专门设计的鞋柜。可问题依然存在:一家五口人,一年四季换的鞋子,随便一脱都往里塞,鞋柜很快变得鞋满为患。到后来,包括客厅的门角,都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各式鞋子。弄得每个星期天,母亲一边大搞卫生,一边大发牢骚:“看这鞋柜,培养了一批懒虫,有还不如没有呢。”母亲的牢骚发了好几年,我们都上了大学,接下来是成家立业,有自己的鞋柜了。那日长假回家团聚,发现父母家的鞋柜里,我们当年的几双鞋子仍在。就问母亲:“那些鞋子,我们早不穿了,怎么不将它们扔掉呢?”父亲在一边接过话头:“扔什么呀,你妈隔三岔五就会去洗一次,说你们难得回家,有这些鞋子在,就好像你们还在身边一样。”那一刻,我们说不出话,鼻子有些发酸。虽然我们现在的三口之家,鞋柜远比父母在身边时那个五口之家的大,但依然容不下太太和女儿那些五花八门的时尚鞋子。望着它们横七竖八的寂寞样,我眼里时常晃过母亲操劳的身影。那一天,我忽然想起,随着将来女儿上大学、成家,这鞋柜肯定也会和父母家的一样,一下子变“大”许多。其实不是鞋柜大了,而是换鞋的人少了,存放的鞋也少了。相信每一个鞋柜空荡的日子里,主人们的心也会随鞋柜一样空落。天地间,聚散两依依,身边的亲人,终会一个一个地离开。而鞋柜,却是一份永恒的见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便是珍惜鞋柜里那一个个鞋满为患的日子。
鞋柜
岳飞出生在北宋末年,那时候,北方女真族建立的金国十分强大,他们灭掉辽国后,又继续南下进攻宋朝。当时宋朝的皇帝宋徽宗和宋钦宗既软弱又昏庸,他们一天到晚只顾自己花天酒地地享乐,根本不管国家的命运和老百姓的疾苦。公元1126年,金兵出动两路大军,包围了北宋的国都汴京(现在的开封市),宋钦宗开城投降。金军把宋朝皇宫里的财物抢劫一空,押着太上皇宋徽宗和皇帝宋钦宗回到金国去。金兵退走之后,宋钦宗的弟弟宋高宗在南京(现在的河南商丘市)即位,历史上把这以后的宋朝称作南宋。岳飞年轻的时候,亲眼看到国家日益衰落,老百姓流离失所的悲惨景象,发誓要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参加宋军,收复失地,报效国家。他的母亲姚氏很支持儿子的这种雄心壮志,特意用绣花针在他背上刺了4个大字:“精忠报国”。岳飞20岁那年参了军。他武艺高强,又有智谋,在同金兵的作战中立了不少战功,很快就成为南宋军队中一员出色的将领。公元1129年,金国大将兀术(wùzhú)统率大军进攻南京。宋高宗不敢抵抗,放弃南京,逃到扬州,又逃到临安(现在的杭州)。金兵一路追击,占领了南京和建康(现在的南京)。可是他们在镇江遭到抗金名将韩世忠的堵截。韩世忠的夫人梁红玉亲自擂鼓助战,宋军将士勇气百倍,把金兵杀得大败。兀术领着残兵败将刚刚退到建康附近的牛头山,又遭到岳飞的突然袭击。原来岳飞听说兀术被韩世忠打得大败,料到金兵撤退时要经过牛头山,就事先设下埋伏。他命令士兵们都穿上黑色的衣服,等到半夜,一声呐喊,突然杀进金兵的营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金兵,也分不清哪是自家人,哪是宋军人马,慌乱之中,自相残杀起来。岳飞乘势进攻,把金兵杀得大败。兀术不敢在建康停留,带着残兵败将准备渡江北逃,谁知到了长江边上,岳家军早已等在那里了。这一仗,又杀死了金兵3000人。这一次惨败,使金国大伤元气,好几年不能再向南宋发动进攻。岳飞利用这段时间,攻占了原来由金国傀儡政权“伪齐”控制的襄阳、郢州、随州、唐州、邓州和信阳郡(在现在湖北、河南两省境内),准备把这6个州当作根据地,再进一步收复中原。公元1136年,岳飞从襄阳出发,一举攻克了河南和陕西的好几个县城。他又派人同黄河以北的抗金武装联系,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可是宋高宗只满足偏安江南,根本就没有打算收复失地。岳家军孤军深入,得不到粮草和援军的接济,只好又撤回来。岳飞十分苦闷,他想到自己已经30多岁,可是驱逐金兵,收复失地的理想还没有实现,不禁心中感慨万千,写出了一首千古传诵的《满江红》(词调名称):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公元1140年,金国又向南宋王朝大举进攻。金兀术把岳飞看作他的主要对手,亲自率领最精锐的部队“铁浮图”和“拐子马”来进攻岳飞。“铁浮图”是兀术的侍卫亲兵,选的都是一些身高力大、武艺高强的勇士。他们身上裹着两层铁甲,号称刀枪不入;“拐子马”是骑兵,也都是一些能征善战的将士。过去兀术带领他们打仗,从来没有打败过。岳飞得到报告,就让士兵们把刀斧都绑在长杆子上。然后派他的儿子岳云第一个出战。岳云两手提着一对80斤重的大铁锥,领着将士们冲向敌人,正碰上金兵的“铁浮图”和“拐子马”。岳家军手执长刀、长斧先砍马腿,马一受伤,马上的金兵就从马背上摔下来,有的摔伤了胳膊,举不起刀;有的被马压住了腿,站不起来,前面的马一倒,后面的马也被绊倒在地。岳家军趁势刀砍斧剁,把金兵杀得血流成河。兀术好不容易才逃回营寨里。他一边伤心地哭,一边说:“我过去打仗,一直是靠‘铁浮图’和‘拐子马’取胜,这一回算是完了。”兀术不甘心,又调集了12万大军,在颍昌和岳家军大战一场,结果还是吃了败仗。岳飞率领岳家军乘胜追击,一直追到朱仙镇,离东京只有45里远。兀术见大势已去,一面让部下准备渡过黄河撤退,一面又集中了10万人马,要和岳飞做最后一战。岳飞派岳云、张宪率500名敢死队员闯入金兵大营,金兵已经被岳家军吓破了胆,10万大军没有一个敢出来迎战,都争先恐后地往回跑,自相践踏而死的人数也数不清。兀术感叹地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呀!”岳飞打败了金兵的主力以后,给朝廷上了一道奏折,要求乘胜渡过黄河,收复失地。他对部下说:“这一回我们要一直打到黄龙府(金国中部,现在吉林省农安县),与诸位痛饮一场。”没有想到宋高宗却传来命令,让岳飞撤兵回朝,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宋高宗只想保住他的半壁江山,根本不想收复失地。他担心岳飞真的打到中原,把被俘虏的宋钦宗接回来,同他争夺皇位。他提拔了一个同他一个心眼儿的秦桧做丞相。秦桧本来是北宋的大臣,北宋灭亡时,他也当了金兵的俘虏,由于他会看风使舵,有溜须拍马的本领,巴结上金国的贵族。后来,金国想让他当内奸,就把他放回来。宋高宗和秦桧商量之后,以“孤军深入,不可久留”为借口,一天连下12道金牌(由皇帝直接发出,表示有紧急军情),命令岳飞撤兵。岳飞接到金牌,又愤怒,又伤心。他长叹一口气说:“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可是皇帝的命令他不能不执行。岳家军撤退的一路上,老百姓都挤在道边挽留。他们说:“我们踮着脚尖望着你们的旗帜,侧着耳朵去听你们的马蹄声,谁想到你们来了又要回去,难道你们忍心丢掉快要成功的抗金事业吗?”岳飞听了,心里非常难受,他打算回去再劝说宋高宗继续北伐。他哪里知道,宋高宗和秦桧早已定下阴险的毒计要陷害他呢。岳飞回到临安以后,秦桧等人就解除了他的兵权,还说他有野心。岳飞知道他北伐的心愿已经很难实现了,就辞去官职,回家给他母亲守墓。秦桧趁着这个时机,拉拢了岳飞手下一个叫王俊的军官,让他诬告岳飞谋反。后来,他又把岳飞手下的大将张宪和儿子岳云也抓起来,用重刑拷打,逼他们承认岳飞想作乱。张宪和岳云死也不承认。秦桧虽然得不到口供,可是仍然把岳飞抓起来。他拿着王俊写的诬告状纸,恶狠狠地问岳飞说:“国家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你为什么要谋反?”岳飞气得火冒三丈,他愤怒地说:“我忠心报国,从没有半点私心,你们不要陷害忠臣!”秦桧的走狗万俟■(mòqíxiè)说:“有人控告你想起兵作乱。”岳飞唰地一声撕破上衣,露出背上“精忠报国”四个大字,瞪着眼睛说:“我今天落到你们这帮奸臣手里,还有什么话好说,可惜我‘精忠报国’的心愿不能实现了。”岳飞被诬陷的事情传出来以后,许多大臣都为岳飞鸣不平。韩世忠亲自跑去当面质问秦桧:“你说岳飞谋反,有什么凭据?”秦桧张口结舌答不上来,半天才说:“岳飞谋反虽然没有凭据,但事情莫须有(也许有)。”公元1142年,岳飞被杀害在风波亭中,死时才39岁。岳飞虽然含冤去世了,但是他的爱国精神却在民间广为流传。后来,人们把岳飞的墓迁到杭州西湖西北的栖霞岭,又在墓边建了一座岳飞庙,还用铁铸了奏桧、王氏(秦桧的老婆)、张俊和万俟■4人的跪像,放在岳飞墓前。有两句诗:“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岳飞年轻的时候,亲眼看到国家日益衰落,老百姓流离失所的悲惨景象,发誓要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参加宋军,收复失地,报效国家。他的母亲姚氏很支持儿子的这种雄心壮志,特意用绣花针在他背上刺了4个大字:“精忠报国”。岳飞20岁那年参了军。他武艺高强,又有智谋,在同金兵的作战中立了不少战功,很快就成为南宋军队中一员出色的将领。公元1129年,金国大将兀术(wùzhú)统率大军进攻南京。宋高宗不敢抵抗,放弃南京,逃到扬州,又逃到临安(现在的杭州)。金兵一路追击,占领了南京和建康(现在的南京)。可是他们在镇江遭到抗金名将韩世忠的堵截。韩世忠的夫人梁红玉亲自擂鼓助战,宋军将士勇气百倍,把金兵杀得大败。兀术领着残兵败将刚刚退到建康附近的牛头山,又遭到岳飞的突然袭击。原来岳飞听说兀术被韩世忠打得大败,料到金兵撤退时要经过牛头山,就事先设下埋伏。他命令士兵们都穿上黑色的衣服,等到半夜,一声呐喊,突然杀进金兵的营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金兵,也分不清哪是自家人,哪是宋军人马,慌乱之中,自相残杀起来。岳飞乘势进攻,把金兵杀得大败。兀术不敢在建康停留,带着残兵败将准备渡江北逃,谁知到了长江边上,岳家军早已等在那里了。这一仗,又杀死了金兵3000人。这一次惨败,使金国大伤元气,好几年不能再向南宋发动进攻。岳飞利用这段时间,攻占了原来由金国傀儡政权“伪齐”控制的襄阳、郢州、随州、唐州、邓州和信阳郡(在现在湖北、河南两省境内),准备把这6个州当作根据地,再进一步收复中原。公元1136年,岳飞从襄阳出发,一举攻克了河南和陕西的好几个县城。他又派人同黄河以北的抗金武装联系,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可是宋高宗只满足偏安江南,根本就没有打算收复失地。岳家军孤军深入,得不到粮草和援军的接济,只好又撤回来。岳飞十分苦闷,他想到自己已经30多岁,可是驱逐金兵,收复失地的理想还没有实现,不禁心中感慨万千,写出了一首千古传诵的《满江红》(词调名称):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公元1140年,金国又向南宋王朝大举进攻。金兀术把岳飞看作他的主要对手,亲自率领最精锐的部队“铁浮图”和“拐子马”来进攻岳飞。“铁浮图”是兀术的侍卫亲兵,选的都是一些身高力大、武艺高强的勇士。他们身上裹着两层铁甲,号称刀枪不入;“拐子马”是骑兵,也都是一些能征善战的将士。过去兀术带领他们打仗,从来没有打败过。岳飞得到报告,就让士兵们把刀斧都绑在长杆子上。然后派他的儿子岳云第一个出战。岳云两手提着一对80斤重的大铁锥,领着将士们冲向敌人,正碰上金兵的“铁浮图”和“拐子马”。岳家军手执长刀、长斧先砍马腿,马一受伤,马上的金兵就从马背上摔下来,有的摔伤了胳膊,举不起刀;有的被马压住了腿,站不起来,前面的马一倒,后面的马也被绊倒在地。岳家军趁势刀砍斧剁,把金兵杀得血流成河。兀术好不容易才逃回营寨里。他一边伤心地哭,一边说:“我过去打仗,一直是靠‘铁浮图’和‘拐子马’取胜,这一回算是完了。”兀术不甘心,又调集了12万大军,在颍昌和岳家军大战一场,结果还是吃了败仗。岳飞率领岳家军乘胜追击,一直追到朱仙镇,离东京只有45里远。兀术见大势已去,一面让部下准备渡过黄河撤退,一面又集中了10万人马,要和岳飞做最后一战。岳飞派岳云、张宪率500名敢死队员闯入金兵大营,金兵已经被岳家军吓破了胆,10万大军没有一个敢出来迎战,都争先恐后地往回跑,自相践踏而死的人数也数不清。兀术感叹地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呀!”
精忠报国的民族英雄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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